金湖县市场监管局不合格食品情况通告(2023年第5期) 发布日期:2023-06-28 15:47 来源:市场监管局 字体:[ ]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8期)涉及我县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1. 通告(2023年第8期)金湖建玲早餐店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经营企业风险控制情况。

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5日向金湖建玲早餐店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不合格报告中涉及批次的自制油条库存。经调查,2023年5月13日,当事人在店内自制约150根油条,截止案发时该批次自制油条已全部对外售出或自行处理,店内无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