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51995/2021-00141 | 发布机构 | 人社局 | 公开日期 | 2021-07-01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组配分类 | 关键词 | 劳动就业 公益性岗位 | |||
内容概述 | 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公益性岗位年度开发计划 | ||||
时效说明 |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五个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精神和本单位实际需要,2021年计划开发部分公益性岗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岗位数量38个
(一)开发区人社协管员4个。
(二)县城黎城辖区人社协管员20个。
(三)镇街人社协管员14个(除黎城外,其他镇街各2个)。
二、工作内容
主要负责本辖区的就业、创业、培训、人力资源、企业用工及人社局其他相关业务信息的宣传、调查、跟踪与核查服务。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初中以上文化。
(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男性,年龄要求50-54周岁(1967年1月1日-1971年12月31日出生);女性,年龄要求40-44周岁(1977年1月1日-1981年12月31日出生)。
(五)各镇街人社协管员,限本镇街人员 (户籍在本镇、街道) 报名,熟悉本镇街就业、创业、培训、人力资源、企业用工及人社局其他相关业务者优先。
四、聘用与管理
(一)劳动合同。人社协管员与金湖县金桥劳务服务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合同到期后终止,不再续签,无经济补偿金。
(二)工资待遇。人社协管员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日
下载: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公益性岗位年度开发计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