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51274/2022-00283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2-09-06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组配分类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
1 | 金湖安晟99MW风电场项目(重新报批) | 金湖县前锋镇境内 | 金湖安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2年8月30日在金湖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 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土建工程。其中: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主要为39台风力发电机组、塔架、箱式变电站及配套电气设置。土建工程主要为设备基础、电缆、接地的敷设、建筑物以及场内外交通工程等。升压站依托金丰99MW风电场项目升压站,配置1台主变压器,总装机容量约97.5MW。
| 1、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置措施。站区内贮存危废场所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危险废物转移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施工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施工期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收集、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废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严禁直接排入水体。施工期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及时收集清运,严禁生活垃圾及其他固体废物倾倒入水体。 3、合理布局风电机组,尽可能采用地埋式线路,减少架空线路长度。根据鸟类迁徙特性,优化风机轮毂高度设计和平面布局,确保候鸟迁徙时的飞行安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恢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各类临时用地尽可能设在荒地或本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少占耕地。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尽可能回用,优化土石方平衡方案,尽可能减少取土量。 4、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5、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以风机基座中心为起点,水平设置250米噪声防护距离,不得存在和规划居民小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3日。
联系电话:0517-86808293
通讯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