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51223/2023-00010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3-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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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2022年,金湖县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统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围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紧密结合农业农村实际,狠抓工作落实,努力把我局各项行政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为推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
1.积极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完成标准化实施权力事项清单的认领编制,公开实行告知承诺的具体事项清单。结合本单位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今年共认领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七大权利清单237项,完成编制237项,实行管理服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并在服务中提供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同时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局按要求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截至目前我局共有27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17项已划转县行政审批局,1项划转县政府(我局承办),1项划转乡级政府,我局保留8项行政许可。
2.优化服务提升效率。对七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优化审批服务,压缩事项审批时限为91%。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查核信息,实现办事程序简单化。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17663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976件、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证书签发165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16522件),办结17663件,办结率100%。
3.重视“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优化审批服务,压缩审批时限,不再要求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根据《关于印发全省农业农村部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办审批〔2021〕3 号)我局涉企事项须改革的行政许可都已划转县审批局。
4.加强全面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一是动态管理监管事项,全面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调整为事项46项、子项目99项。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检查计划,单一部门抽查计划10项,跨部门联合抽查4项。三是突出监管重点。分别为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拖拉机和收割机的监管,对农药生产、经营、分装、广告的监管,对农作物种子的监管,对兽药经营、生产企业、饲料生产、生猪屠宰和动物诊疗单位的检查,对捕捞许可的监管等。四是积极开展监督管理。在行政监管方面,做好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出动执法人员近200人次,开展各类农业执法监督检查20次,其中联合检查3次。
5.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县统一要求,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对象的“双公示”数据,及时整理汇总报送县信用办,并录入信用双公示平台,完成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开上传信息1915条,较好地规范了被监管单位的经营行为。
6.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农业安全专项整治重要清单,并纳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每季度一次集中学习的频率编排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同时局安全重点领域渔业、农机行业条线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中心内容,分别制定出台《关于持续攻坚渔业安全生产“三年大灶”的实施方案》《关于持续攻坚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三年大灶”的实施方案》文件。二是健全组织体系。我局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细化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安全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金湖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等文件。局主要负责人与局班子成员和所属单位负责人、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完善安全体系。三是强化宣传教育。利用重要节点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宣传模式对广大农机手、渔民等从业人员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渔业、农业执法大队、园艺中心等行业监管单位、科室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邀请安全专家对安全监管人员开展安全知识宣讲,提升安全监管知识水平。累计出动农机、渔业等宣传车(船)200多台(艘)次、出动监管执法人员600多人次,发放农业各行业领域安全宣传资料3500余份,悬挂安全横幅48条,张贴安全标语80多张,推送安全生产信息300多条,现场接受安全知识咨询1000余人次。农业农村局各承担安全监管职能单位、科室累计深入149家次监管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落实主体责任宣传教育166场次,接受宣讲教育人数达1000余人次,督促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业务培训7期72人。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严格控制和规范新的文件制定,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或存在不适当情形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二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面梳理我局2021-2022年度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依据《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完善补充公平竞争审查表。同时,根据要求明确内部审查特定机构,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今后我局所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严格按照方案制定相关文件,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或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审查结论是否正确,政策措施公开是否附有公平竞争审查表,确保出台的政策措施无差错。
(三)推行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
1.完善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度。出台相关文件,对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局务会议制度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完善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2.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县法嘉德律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签订相关协议,并保持与法律顾问的有效沟通。局下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以及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也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多次解答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开展多起行政合同签订的预先审核,以及参与诉讼案件研讨。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
1.文明执法体系建设
(1)加强组织保障。主要领导主动督导、抓好协调工作,分管领导勇于担当、抓好具体工作。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强工作效果。严格按照执法资格管理制度要求,所有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每月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学习,每年参加法律专业知识和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在56学时以上。严格执行农业执法“六条禁令”,加强执法人员廉政教育、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执法能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
(2)支撑保障有力。大队执法工作经费、执法装备经费等全部纳入县财政全额拨款,全面满足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具有独立、规范、办公场所和听证室、询问室2600平方米。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渔政艇、无人机、执法终端等执法装备全部按照标准配备齐全。全面建立和坚持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完善和建立了违法干预行政执法活动和插手具体违法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干预留痕。
(3)严格执法规范。严格执行农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完善农业行政执法内部、层级和外部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制度规范化。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所有行政案件全部实行政务网公开,推进“互联网+农业行政执法监管”制度。出台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制度。二是加强执法文书管理。我局农业行政执法卷宗多次代表全市参加全省执法卷宗评比。三是开展经常性的普法工作,结合《江苏省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年度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做到普法、执法全过程有机融合。四是两法衔接工作,建立农业农村局与检察院、公安局协调配合机制,促进两法衔接机制全面实行。
2.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净化农资市场。开展“打假护农保春耕”“放心农资下乡”“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等专项治理,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农资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开展执法检查30余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163个次,核查举报1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参与审核农药经营许可证2本,抽检农药样品10个送南京检测。立案查处劣质农药案8件,结案4件,追缴罚没款12.381万元。有效地阻止了假劣农资流入市场,维护了我县农资市场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先后开展畜牧、水产投入品执法监管,重点打击违法添加、检疫证书不合格、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结合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的文件精神,注重加大兽药、饲料执法检查力度,出动执法人员40余次,共计办理案件6起,其中兽药3起、饲料3起,共计罚款3.4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73万元。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震慑执法相对人,维护行业生产、经营秩序,有效促进我县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渔业执法监管。开展“黎城湖湖区长效治理”“夏季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秋冬季打击电力捕鱼百日行动”等6次专项活动,出动车辆216台次、执法船艇220艘次、执法人员1052人次,检查渔船218艘次,清理、销毁违法网具2500余条,共查获12起非法捕鱼案件,已结案11件,罚款金额2.84万元。
四是开展农机执法检查。开展“铁牛卫士”“送检下乡”等专项执法检查,巩固、提升“平安农机县”建设质量水平,宣传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农机作业安全。2022年截至目前完成新登记拖拉机568台、新登记收割机276台。完成拖拉机检验1631台、检验率94.05%(淮安市各县区排名第一),收割机检验780台、检验率93.21%(淮安市各县区排名第一)。金湖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金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开展联合行动8次,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农机82台次,先后处理纠正违章等32起。
(五)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政务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
1.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全面公开涉及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公布,并链接至金湖县政府网。二是做好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公开各类信息178条,其中涉及公共利益的招投标文件和资金信息30多条,涉及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重点领域工作140多条。
2.积极办理代表议案提案。已经妥善办理回复人大代表议案12件,办理政协提案13件。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非诉纠纷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
1.注重基础建设,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
围绕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组织架构,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做到“三个到位”。
(1)组织机构健全,重视人员配备。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金湖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实施方案》, 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在县及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下,分别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仲裁委聘请仲裁员25名,组成人员涵盖政法委、法院等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人民团体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兼任组成。同时聘任退休法官1名、书记员1名、仲裁员25名,保障仲裁庭正常运行需要。县财政先后投入100多万元,在县市民中心(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内),按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标准,规划新建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庭,使用面积70平方米,配备办公设备和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录音笔等电子设备。
(2)坚持调解为主,纠纷处理到位。在推进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调解为主、仲裁为辅,以基层调解纠纷为主、县级调解为辅,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2022年仲裁庭正式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27件,已全部结案;调解结案(含撤回申请)21件,裁决5件,裁定不予受理1件,调撤率达77.8%。接待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类纠纷的来信来访50批、120多人次。
2.围绕重点对象,开展信访矛盾化解
为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改革,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我局专门组建了信访办,抽调2名经验丰富的同志,专职负责信访矛盾的梳理、排查、协调和化解工作。
(1)强化信访矛盾化解。全年共完成受理信访平台信访件 14件、来信来访15次、县领导批示件13件、县政府复查件3件、信访局交办件19件、信访工作情况汇报13次;接访老机工、老兽医、宝农、果园、原种场及各部门镇街等各类人员205人次;分别与信访人及各部门相关人员电话、微信联系达207余次;重大活动和重点时间段内完成每天零报告2次,上报排查情况、应急预案等5次;全年未发生去市到省赴京越级访。
(2)重视平台工单处理。做好12345平台工单问题的办理,对于缓解、化解涉农矛盾纠纷意义重大。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坚持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反馈;同时定期开展来办工单研判分析,及时发现矛盾问题,及时梳理交办到相关科室站所,防患于未然。2022年截止到12月31日,12345共受理563件工单,已提交办结563件。在已办结工单回访中,回访群众满意552件次,回访满意率98.05%。
(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普法教育措施进一步深化
1.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活动。制定《金湖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2022年农业农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党委中心组全年集中6次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2.开展经常性学法普法活动。围绕法治社会建设,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重要工作紧抓不放,印发学习计划,落实普法责任制,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法律六进”的形式和载体。农业、畜牧、渔业、农机等各执法主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全局统一开展的学法普法活动主要有: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2次,4月22日在金北开展送检下乡活动,5月24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5月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6月21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送法下乡活动,12月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218人参加“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同时在全县范围内筛选127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由村民自荐和村委会推荐产生示范户的初选对象,各镇街对初选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司法部门共同审核,地方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经认定的示范户登记造册,2022年我局与县司法局共同开展普法宣传2次,同时已为127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颁发标志牌。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方面。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对下放镇街行政处罚事项不了解,镇街对下放事项业务不熟悉;二是“双随机、一公开”执行不够认真严格,信用监管落实不够;三是农业安全隐患管控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监管检查流于形式,责任心不够。
2.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方面。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方面,工作缺少指导,工作基础不实,可能存在不符合要求和规定的情况。
3.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方面。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执行不够,部分领导干部意识不强,缺乏认识;二是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中参与度不高,未能发挥最大作用;三是有关涉企市场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未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三、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集局党委会认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2022年局长嵇成明在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上强调,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个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规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力争建成法治政府部门。还要求健全党委定期研究法治工作机制,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科学界定涉农决策事项范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确保决策科学合法。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将法治建设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严格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举办不少于4次法治专题学习活动。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以县交界地区、城乡接合部、互联网领域和农资经营规模集散地为重点区域,以春耕备耕、“三夏”、秋收冬种等农时为重点时段,以举报投诉多以及有违法记录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乡村流动商贩为重点对象,加大线索摸排和联合打击力度,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探索互联网领域农产品抽检方式。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结合扫黑除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完善案件跨区域协查机制,全程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假兽药、电毒炸鱼的违法行为,查处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法律法规和实务培训,确保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新进执法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66学时。
(三)全面推行农村产权线上交易
全面实现“不见面”审批,土地经营权流转等产权交易实现全流程在线交易,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杜绝围标串标违规行为,推进服务质效提升,监管更加高效,从源头杜绝风险,争取保持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监测评价全省县区第一名的佳绩。开展熔断机制试验,对出价达到最高限价的竞标人,综合考虑征信、经营能力,择优确定最终中标人,降低土地流转经营风险,保障粮食安全。
(四)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制要求,修订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深入持久地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公共行政法律规范以及涉农法律法规。将普法教育融入执法和管理服务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系统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惠农政策宣传,同时加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力度,确保法治宣传无死角。
金湖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