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35132X/2023-00026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3-05-30 |
| 文 号 | 金财国资〔2023〕4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组配分类 | 关键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效说明 | |||||
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办,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筹盘活,实现资产优化配置和高效使用质的提升,省财政厅决定将2023年定为“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攻坚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财资〔2023〕52号)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制定了《金湖县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胡嘉懿;联系电话:86881302
附件:金湖县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工作实施方案
金湖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关于印发《金湖县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