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351274/2023-00367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3-11-30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 组配分类 | 关键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效说明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
1 | 自备码头工程项目 | 金湖县金北街道建材产业园 | 江苏永圣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23日在金湖县政府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没有收到公众反对意见 | 建成后可实现年吞吐石子、黄沙、钢材、新型建筑板材约53万吨。 | 1、采用先进、安全的作业设备和作业方式,码头生产设备、装卸工艺、自动化水平和生产管理水平须达国内同类码头先进水平。 2、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码头初期雨水经码头区域雨水收集沟收集后进入码头区域初期雨水收集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洒水,不外排。码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金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船舶生活污水经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备收集后,汇同码头生活污水接管至污水处理厂处理,雾泡用水全部使用不外排。码头污水不允许进入洪金排涝河。 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内部道路两侧设置固定式洒水装置,保持路面湿润,道路应进行铺装、硬化处理;加强道路维护,对破损路面及时修复。运输车辆宜用封闭车型,采用敞车时,应对车厢进行全覆盖,运输车辆进场前需要进行清洗,码头设置两台雾炮机进行抑尘,码头陆域区域每天进行洒水降尘,码头安装粉尘在线监测设备。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声源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沿河一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置措施。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要求。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规范并强化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一个40m3事故应急池。 7、完善和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7日。
联系电话:0517-86808293
通讯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