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14351098/2024-00022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24-03-08
文  号 金政办〔2024〕12号 主题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重大决策预公开 体裁分类
组配分类 关键词
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金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金湖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

金政办〔2024〕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在各单位上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基础上,通过调研论证,编制《2024年度金湖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予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单位须认真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要求和本决策目录安排,会同有关单位认真起草决策草案。

二、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应当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决策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附件:2024年度金湖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金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政办〔2024〕12号关于公布2024年度金湖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