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14351098/2024-00035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24-04-29
文  号 金政人〔2024〕7号 主题分类 人事 体裁分类
组配分类 关键词
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关于刘永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

政人2024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永同志任县政府研究室主任、县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峰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唐利芹同志任县科技局副局长;

戚苏华同志任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海滨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沈佳佳同志任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权同志任黎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明龙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云龙同志任县公安局黎城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金南派出所所长职务;

 琦同志任县公安局金南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陈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吴云飞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

吉启军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

邹开兵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余海洋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姚霞鹏、陈晓艳、梁  栋三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旻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陈力非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张在佳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丹同志任县数据局副局长,免去县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佴广琴、殷叶东、陈林松三同志任县数据局副局长,免去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振同志任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银涂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杨璐璐同志任戴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姚丰宁同志任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

高瑛美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金融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洪兵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史忠升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敏同志任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局长,试用期1年;

沈雪松同志任县自来水公司董事长;

李伟阳同志任县自来水公司总经理,试用期1年;

免去王大春同志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陈晓丽同志黎城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何志国同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阮浩东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郭黎明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郑大佩同志县公安局黎城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凌太彬同志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柏广林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费伯年同志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韩加进同志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志虎同志戴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邹开顺同志淮安金湖开发新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金湖县人民政府

20244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