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51098/2024-00035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 | 公开日期 | 2024-04-29 |
文 号 | 金政人〔2024〕7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 | 体裁分类 | |
组配分类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金政人〔2024〕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 永同志任县政府研究室主任、县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高 峰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唐利芹同志任县科技局副局长;
戚苏华同志任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海滨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沈佳佳同志任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朱 权同志任黎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明龙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刘云龙同志任县公安局黎城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金南派出所所长职务;
缪 琦同志任县公安局金南派出所所长,免去县公安局陈桥派出所所长职务;
吴云飞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
吉启军同志任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
邹开兵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余海洋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姚霞鹏、陈晓艳、梁 栋三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倪 旻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陈力非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张在佳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
卢 丹同志任县数据局副局长,免去县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佴广琴、殷叶东、陈林松三同志任县数据局副局长,免去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李 振同志任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银涂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杨璐璐同志任戴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姚丰宁同志任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
高瑛美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县金融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洪兵同志任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史忠升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唐 敏同志任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局长,试用期1年;
沈雪松同志任县自来水公司董事长;
李伟阳同志任县自来水公司总经理,试用期1年;
免去王大春同志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陈晓丽同志黎城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何志国同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阮浩东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郭黎明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郑大佩同志县公安局黎城派出所所长职务;
免去凌太彬同志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柏广林同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费伯年同志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韩加进同志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志虎同志戴楼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邹开顺同志淮安金湖开发新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金湖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