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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51098/2025-00004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24-10-30
文  号 金政规〔2024〕2号 主题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体裁分类
组配分类 关键词
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本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1月30日,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关于印发《金湖县市容环卫责任区划分办法》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

金政规〔2024〕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提升市容环卫管理水平,经县政府十五届2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金湖县市容环卫责任区划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湖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政规〔2024〕2号 关于印发《金湖县市容环卫责任区划分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