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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51098/2025-00005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24-10-30
文  号 金政规〔2024〕3号 主题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体裁分类
组配分类 关键词
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本办法自2024年11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29日。
关于印发《金湖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

金政规〔2024〕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培育我县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县政府十五届2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金湖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励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湖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0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金政规〔2024〕3号 关于印发《金湖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奖励试行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