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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51813/2025-00004 发布机构 应急局 公开日期 2025-02-18
文  号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 体裁分类
组配分类 关键词
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关于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通告 来源:应急局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规定,金湖志坤烟花爆竹专卖店等3家经营单位(名单见附件)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截至2024年1月31日有效期满,未重新申办许可证,我局依法予以注销。

上述经营单位仍需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应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向相应发证机关重新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特此通告。

 

附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注销名单。

 

 

金湖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2月18日

附件,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