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51223/2025-00012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5-02-19 |
文 号 | 金农发〔2025〕2号 | 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组配分类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金农发〔2025〕2号
2024年,金湖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省政府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文件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深化农业法治建设改革,全面整合法治职能,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强化农资监管手段,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提升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的作用,全县农业法治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著。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
1.积极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工作。完成标准化实施权力事项清单的认领编制,公开实行告知承诺的具体事项清单。结合本单位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今年在江苏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共认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六大权利清单121项,完成编制121项,实行管理服务过程和结果全公开。同时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我局按要求依法编制、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根据金湖县行政事项许可清单(2023年版)我局共有28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有19项由行政审批局实施,1项由乡级政府实施,8项由我局实施。
2.优化服务提升效率。对七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优化审批服务,压缩事项审批时限为91%。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查核信息,实现办事程序简单化。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23115件(农机类许可521件、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及植物检疫类许可338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类许可22243件、水产苗种类许可13件),办结23115件,办结率100%。
3.加强全面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一是动态管理监管事项,全面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调整为事项45项、子项目98项,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完成率100%。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检查计划,跨部门联合抽查3项。三是突出监管重点。分别为对拖拉机和收割机的监管,对农药生产、经营、分装、的监管,对农作物种子的监管,对兽药经营、生产企业、饲料生产、生猪屠宰和动物诊疗单位的检查,对捕捞许可的监管等。四是积极开展监督管理。在行政监管方面,做好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出动执法人员近200人次,开展各类农业执法监督检查20次,其中联合检查7次,三中队与公安水政联合检查4次,四中队跟交警大队联合检查3次。
4.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县统一要求,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对象的“双公示”数据,及时整理汇总报送县信用办,并录入信用双公示平台,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公开上传信息750条,较好地规范被监管单位的经营行为。同时为了做好融资信用服务和城市信用监测相关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按照县信用办要求新增归纳五类信用信息,其中土地流转信息报送2条、种植大户清单信息报送1873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贴信息报送265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信息报送11条以及确权地块信息2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严格控制和规范新的文件制定,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或存在不适当情形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二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成立内部特定机构。法规科为承担复审职责特定机构,负责对全局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进行线上线下审查,同时出台《金湖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内部集中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方案》,切实保障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全面自查清理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自2021年至2024年我局共出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10份,已废止3份,目前还有7份现行有效。
3.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县法嘉德律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签订相关协议,并保持与法律顾问的有效沟通。局下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以及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也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多次解答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开展多起行政合同签订的预先审核,以及参与诉讼案件研讨。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
1.文明执法体系建设
(1)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法制股和四个中队各司其职,配好专业执法力量。严格落实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所有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学习,每年参加法律专业知识和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在60学时以上严格执行农业执法“六条禁令”,加强执法人员廉政教育、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执法能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
(2)严格执法规范。严格执行农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完善农业行政执法内部、层级和外部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制度规范化。先后推行农业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在严格执行每一起行政案件通案制度的基础上,重大违法案件实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制度。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强化涉企行政处罚“三张清单”,稳妥推进涉企全过程行政合规指导工作,提升企业依法经营意识。二是开展经常性的普法工作,根据《金湖县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2024年度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和普法要点,利用民法典宣传月、国家禁毒日、科技下乡以及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共发放宣传资料1200份,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三是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农业行政执法卷宗制作和档案管理规范,今年有2件卷宗获得全市优秀执法卷宗,1件卷宗代表全市参加省农业农村厅执法卷宗评比,2位同志代表市参加全省执法大比武获得集体三等奖。
2.执法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净化农资市场。开展“打假护农保春耕”“放心农资下乡”“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等专项治理,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农资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开展执法检查55余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139个次,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参与审核农药经营许可证7本,抽取种子样品59个,抽检农药样品45个送浙江检测。立案经营劣质农药案1件,农产品案件1件,结案经营劣质农药案2件,农产品案件1件,追缴罚没款7.5161万元。有效地阻止了假劣农资流入市场,维护了我县农资市场秩序和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是加强饲料兽药及畜产品监管。先后开展畜牧、水产投入品执法监管,重点打击违法添加、检疫证书不合格、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结合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的文件精神,注重加大兽药、饲料执法检查力度,出动执法人员60余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1次,共计办理案件3起,其中兽药2起、农产品1起,共计罚款0.894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918万元。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震慑执法相对人,维护行业生产、经营秩序,有效促进我县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渔业执法监管。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精神,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开展“黎城湖湖区长效治理”“夏季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秋冬季打击电力捕鱼百日行动”等430次专项活动,出动车辆430台次、执法船艇75艘次、执法人员1210人次,检查渔船921艘次,清理、销毁违法网具763余条,共查获19起非法捕鱼案件,已结案19件,水产品质量安全案件2件;其中水产品质量安全案件2件。共罚款金额10.13万元。
四是开展农机执法检查。开展“铁牛卫士”“送检下乡”等专项执法检查,巩固、提升“平安农机县”建设质量水平,宣传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农机作业安全。2024年完成新登记拖拉机281台、新登记收割机150台。完成拖拉机检验1707台、检验率92.5%,收割机检验825台、检验率94.2%。金湖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金湖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开展联合行动7次,出动执法人员430人次,检查农机165台次,先后查处案件92起,其中一般程序6件,简易程序135件,共罚款金额0.488万元。
(四)强化权力制约监督,政务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
1.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全面公开涉及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公布,并链接至金湖县政府网。二公开各类信息150 条,其中涉及公共利益的招投标文件和资金信息26条,涉及农业领域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重点领域工作120多条。
2.积极办理代表议案提案。已经妥善办理回复人大代表议案14件,办理政协提案3件。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非诉纠纷化解能力进一步增强
1.注重基础建设,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
围绕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组织架构,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做到“三个到位”。
(1)组织机构健全,重视人员配备。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金湖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实施方案》, 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在县及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下,分别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仲裁委聘请仲裁员25名,组成人员涵盖政法委、法院等政府有关部门代表、人民团体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兼任组成。同时聘任退休法官1名、书记员1名、仲裁员25名,保障仲裁庭正常运行需要。县财政先后投入100多万元,在县市民中心(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内),按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标准,规划新建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庭,使用面积70平方米,配备办公设备和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录音笔等电子设备。
(2)坚持调解为主,纠纷处理到位。在推进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中,始终坚持调解为主、仲裁为辅,以基层调解纠纷为主、县级调解为辅,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2024年仲裁庭正式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11件,已全部结案;调解结案(含撤回申请)7件,裁决4件,调撤率达64%。接待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类纠纷的来访60多批、200多人次。
2.围绕重点对象,开展信访矛盾化解
为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改革,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我局专门组建了信访办,抽调2名经验丰富的同志,专职负责信访矛盾的梳理、排查、协调和化解工作。
(1)强化信访矛盾化解。2024年共完成处理来信来访办件11件、县信访局交办件16件、阳光信访平台交办件27件(含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办件2件)、市农业农村局交办件2件、县政府复查件1件、市县领导批示件8件(含县纪委2件);参与协调会办信访事项5次;参与制订信访会议纪要1次;全年接访果园小区居民、种子公司下岗职工、原种场、农民工、老机工、渔民、伤残军人(参战)、下岗失业志愿兵、老兽医、药害、宅基地、土地纠纷等各类人员122人次。全年未发生去市到省赴京越级访。
(2)重视平台工单处理。做好12345平台工单问题的办理,对于缓解、化解涉农矛盾纠纷意义重大。我局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坚持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交办,第一时间反馈;同时定期开展来办工单研判分析,及时发现矛盾问题,及时梳理交办到相关科室站所,防患于未然。2024年截止到12月31日,12345 共受理 492件工单,已提交办结492件。在已办结工单回访中,回访群众满意471 件次回访满意率98.94%。
(3)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答复。2024年2月18日和8月13日,我局收到2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2020年前锋镇禁捕退捕专业渔民建档立卡、经济补偿、住房安置信息。我局按要求逐条回复其申请公开事项,当事人不服,并提出行政复议,最后金湖县人民政府认为我局2次答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维持答复行为。
(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普法教育措施进一步深化
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和我局职能,制定《2024年度金湖县农业农村局普法责任清单》,按照清单内容,开展2024年法治宣传工作。5月至6月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安排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街道、进乡村等活动,利用户外电子屏循环滚动播放民法宣传视频,悬挂民法宣传横幅3张。5月31日在戴楼街道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局法规科与科教科、农产质量安全监管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及产权交易中心等单位联合进行宣传普法工作,先后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法》、《种子法》等法律进行宣传讲解,本次科技下乡活动共悬挂横幅10张、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
今年以来按照党委的“为民办实事”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农业执法的实际情况,创新开展了农资打假进村宣传行动。以县交界地区、互联网领域等为重点区域,在村委会大屏滚动播放普法宣传视频,悬挂法治宣传横幅2条;9月3日在银涂镇高邮湖村开展送法下乡普法宣传活动,本次活动共有60余名养殖户参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折页、《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宣传材料》折页、《水产品出塘流程管理须知》、《水产品质量安全明白纸》等宣传资料260余份;农机领域开展安全宣传活动。严格按照检测要求对参检农机进行逐项检测,发放安全驾驶操作注意事项,签订农机安全生产承诺书若干,悬挂送法下乡宣传横幅3条,着力提高机驾人员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以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
二、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我局主要领导严格履行依法治县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一是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初在党委会上布置年度执法人员培训、双随机监管以及行政执法赋权事项等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二是自觉遵法守法、带头守法、模范守法,制定《金湖县农业农村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2024年农业农村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党委中心组全年集中5次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三是率先垂范,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依法办事,科学界定涉农决策事项范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确保决策科学合法。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干部队伍中法学专业不多,工作力量不够,同时存在学法不够深入,不够系统,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应用法律、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的措施还不多,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社会矛盾的水平有待提高。
二是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多样,内容还不够贴近群众生活实际,导致部分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认同感不高,法治意识仍然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打造法治铁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二是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实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切实做好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提高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质量,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进一步建立配合机制。明年计划在各镇街开展农业执法的相关培训会议,与各镇执法局工作人员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对他们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现场解答。设立并完善执法指导机制,确定专项联系人,镇街有相关案件需要大队人员指导的,大队积极配合,及时派遣人员到现场进行执法指导。
四是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将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结合“扫黑除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违法必查,查必到底。积极拓展并深挖案源线索,对投诉举报、日常巡查、市场检查和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调查处理。完善案件跨区域协查机制,全程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假兽药、电毒炸鱼的违法行为,查处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线索明显、证据充分的涉嫌犯罪的案件可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并适时移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鼓励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办大案、要案,通过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充分发挥农业执法的威慑作用。
金湖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