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51549/2025-00004 | 发布机构 | 资规局 | 公开日期 | 2025-02-14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自然资源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组配分类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金湖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需要用地的”情形。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戴楼街道戴楼村四组、牌楼村四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8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金湖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陈怡; 电话:0517-86930017。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附表:拟征收土地情况表
金湖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4日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附表:拟征收土地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 | 土地权属 | 拟用地项目 | 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地块01 | 戴楼街道戴楼村四组农民集体 | 开发区嘉御龙庭周边水系调整工程 | 0.4942 | 水工设施用地 |
地块02 | 戴楼街道戴楼村四组农民集体 | 开发区嘉御龙庭周边水系调整工程 | 0.1830 | 水工设施用地 |
地块02 | 戴楼街道牌楼村四组农民集体 | 开发区嘉御龙庭周边水系调整工程 | 0.0620 | 水工设施用地 |
地块03 | 戴楼街道牌楼村四组农民集体 | 开发区嘉御龙庭周边水系调整工程 | 0.2405 | 水工设施用地 |
地块04 | 戴楼街道牌楼村四组农民集体 | 开发区嘉御龙庭周边水系调整工程 | 0.4039 | 水工设施用地 |
合计 | 1.38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