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51194/2025-00012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5-02-27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社会救助 | 体裁分类 | ||
组配分类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根据《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苏民规〔2020〕5号)文件的规定,对下列已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予以长期公示,欢迎广大村(居)民监督,并尽可能提供事实依据和细节。
我县现行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95元。
我县现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95元。
金湖县民政局举报电话:0517-86803443、86883457
附件:1、金湖县2025年2月份城市低保名单金湖县2025年2月份城市低保名单.xls
2、金湖县2025年2月份农村低保名单金湖县2025年2月份农村低保名单.xls
金湖县民政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