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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51274/2025-00057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5-03-05
文  号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关键词
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淮安市金湖生态环境局内设科室及职能 来源:生态环境局 字体:[ ]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稳定等工作。承担机关政务协调和督办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信息和数据管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新闻审核和发布。负责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本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项目,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和资金使用年度计划并组织检查验收。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加强生态环境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做好生态环境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群团、纪检监察工作。

办公地址:建设路119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夏季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国家规定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7-86882480  

负责人:徐峰

(二)综合业务科。

监督实施生态环境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承担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研究分析工作。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协调本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监督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和评价,与政府办相关职能科室共同承担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开展生态状况评估;参与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建设路119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夏季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国家规定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7-86801364  

负责人:王书玲

(三)法规和科技监测科。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线索移交移送及后续协调工作。提出实施行政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措施的意见建议。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指导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指导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做好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具体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拟订生态环境科技发展规划与计划。管理生态环境科研项目和成果。组织环境保护新技术的示范与推广。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工作。做好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饮用水源质量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工作;做好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建设路119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夏季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国家规定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7-86801362  

负责人:马骥

(四)水生态环境科。

负责区域内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承担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组织实施地表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办公地址:建设路119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夏季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国家规定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7-86801370  

负责人:陈淑娴

(五)大气环境科。

负责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落实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监督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做好机动车环保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监督实施国家、省、市应对气候变化和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与交流的工作。组织开展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

办公地址:建设路119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夏季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国家规定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7-86801363

负责人:黄瑞

(六)土壤生态环境科。

负责土壤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污染防治政策、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承担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性物质运输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制度。负责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管理。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对本辖区内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实施监督管理。

办公地址:建设路119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夏季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国家规定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7-86801361  

负责人:王后新

(七)行政许可科。

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行政审批事项,审核或审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办公地址:金湖县市民中心二楼东大厅

办公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夏季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2:30-6:00)(国家规定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7-86808293  

负责人:杨小权

202503淮安市金湖生态环境局内设科室及职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