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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51397/2025-00004 发布机构 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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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统计局 字体:[ ]

 2024年,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学为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统计法治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批示精神。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统计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全体人员会议等学习内容,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工作全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有效提升法治建设水平。今年5月和10月积极推动县委县政府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全县统计工作把舵定向。今年统计局利用周例会学习3次,专题学习2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认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

二是切实履行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多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主持制定2024年全县统计法治工作要点,部署年度统计法治工作。局党组2次专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党纪制度,研究讨论国家统计督察准备工作、新修改《统计法》等重大统计法治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部署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全面推进发挥统计法治监督职能,不断加强源头数据质量管控。

(二)全面依法行政,提高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完善内部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有关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程序,重大问题一律提交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做到会前充分沟通酝酿,会上每位成员明确表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遵循依法决策程序,确保决策不越权、程序不缺失、内容不违法,坚决杜绝随意决策、盲目决策、经验决策。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及时跟进政府信息公开。通过《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专报》、《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等多种途径向各单位各部门提供统计数据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双公示”信息报送、归集信用建设工作,开展行业信用监管并反馈监管信息,为企业提供信用修复指导和服务。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更新维护,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三)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统计服务中心大局职能作用

一是高水平提供统计监测分析服务。围绕“走在前列,争当示范”的工作要求,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统计智慧、统计方案。重点领域预警及时高效。优化月度分析研究,建立镇街、开发区主要指标月度监测分析制度;按月开展监测预警,紧抓重点企业,深入研究分析,及时预警,《数海金湖》成为金湖统计局一块亮丽的统计品牌。重点指标监测有序推进。围绕GDP核算、市对县高质量考核办法等,加大分析研究力度,开展动态监测;按月开展400余家工业企业、200余家批零住餐企业、70余家服务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预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预警,反映经济运行最新情况。每月编印《金湖统计快报》统计资料,全年共编发信息50多篇、分析报告约60篇,其中获县领导批示7篇。

二是高标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坚持“谋划从早、推动从紧、落实从严”原则,在全省率先完成筹备机构的组建,研究部署筹备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单位清查工作,做好“五经普”预算编制和经费落实工作;完成投入产出调查国家级试点;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成立县五经普筹备领导小组,从市监、公安、农业农村、教体局等部门抽调人员协助开展五经普工作,深入基层调研重点难点问题,为正式普查谋划思路、奠定基础。精心组织五经普专项试点,高质量完成清查、登记任务,对经济普查新内容、组织实施新方式、调查手段新技术提出科学、可行的意见建议。

(四)防治统计造假,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

一是持续开展常态化数据核查。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人口、能源、科研等专业对重点统计指标,采用计算机程序自动核查、相关数据综合核查等方式对数据质量进行全面核查,对数据异常单位以及总量较大、波动异常、新增或变动的调查对象进行重点核查,对核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要求相关单位核实修改,夯实数据基础。每月开展“四上”企业税务比对分析,县政府专门召开提升数据质量交办会,对税务占比较低的重点企业“点对点”交办,销号式管理,以严的措施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二是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扩大面向领导干部、统计机构、社会的普法宣传,增强全体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及时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10月,在县委常委(扩大)会和政府常务会上学习新修改《统计法》相关内容,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党政领导干部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政治自觉。印发《关于扎实做好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下发县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开发区,积极营造《统计法》实施的良好氛围。以统计基层工作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着力促进普法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的紧密结合,把统计法治教育有效融入核心业务、人员培训、数据质量核查等过程;通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年报会议、统计法律知识培训等方式,加强对统计机构和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教育,提高统计工作人员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以“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为契机,统一制作宣传展板和宣传资料,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扩大社会认知度。全年运用户外电子屏、街道大屏宣传5条,面向调查对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00余册,通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切实把依法统计覆盖到了全县各个角落,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识,为依法统计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强化统计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等部门的贯通协同,进一步增强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派驻监督等其他监督合力,加强监督成果运用。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协调,严格落实干部考核任免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推动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的领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是统计人员力量仍较薄弱。统计法制工作包含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统计违法案件的检查、处理,统计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的工作,任务繁重。由于统计人员力量还薄弱,人手相对较少,仅有3名统计专业人员取得统计执法证,统计法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影响。

二是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仍要加强。法治宣传形式还比较单一,但在新媒体宣传投入方面仍有待提高,虽然群众对于统计法律法规有了初步认知,但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还不够深入,企业数量多,分布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对镇街部门主要领导的学习宣传还有差距。

三是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仍需增强。目前,在省、市、县的严格要求下,我局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统计监督职能的发挥距省、市、县的要求还有差距。我局将继续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找准统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定位,遵循统计工作规律,筑牢数据质量基础,发挥统计监督优势,不断提升统计监督效能。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的重要性和形势的紧迫性,全面系统学习新修改《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的重要内容和重大意义,进一步提升全县上下依法治统、依法统计意识。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提高依法统计

一是继续依法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会前讲法、全体干部集中学法制度。二是持续突出法治化制度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三是深化健全统计法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统计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制度,更好发挥法治对统计工作的引领、示范、保障作用。四是严格执行统计方法制度,细化数据采集、录入等各环节工作措施,落实全过程数据质量管理,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二)推进防治统计造假,持续深化依法治统

一是要继续推动《监督意见》在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上传达学习。二是积极贯彻落实《监督意见》的方案和措施,加强部署推动,把中央、省、市的部署落实落地落细。三是在统计执法常态化管理上下功夫,开展统计常规巡查、统计执法专项检查等多形式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强化对统计领域公权力行使的监督,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不断提高统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巩固法治氛围

一是以“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为契机,统一制作宣传展板和宣传资料,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扩大社会认知度,利用各种宣传阵地,打造一批宣传作品,在全社会营造统计法治良好氛围。二是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丰富拓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通报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真正树立统计法的权威。四是加强诚信统计的宣传教育,稳步推进统计失信企业认定公示,实施统计严重失信联合惩戒等工作,持续探索研究统计诚信分级分类管理。

金湖县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