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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51274/2025-00064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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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说明
淮安市金湖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生态环境局 字体:[ ]

2024年,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淮安市生态环境局的领导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本部门的工作中心,扎实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做到了执法与服务并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系统依法管理、文明执法的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为了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小组”。将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将其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内部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案审小组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逐一讨论、审议,局主要领导亲自检查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领导班子按要求,每年开展述法评议活动,定期听取本局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为我局的法治金湖建设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依据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工作。

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根据本局实际,制定了职责清单,一是把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党纪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不少于四次,局务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全年不少于4次;二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市局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杜绝和减少由于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有效防止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三是按要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参与或邀请参与本单位的重大决策,较大数额的行政处罚案件按规定报市局集体研究;四是严格按照公开的行政权力清单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真正做到了法定职责积极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五是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双随机抽取的企业名录在政府管网公开;六是按要求和标准配备执法服装,配齐移动执法装备,所有现场检查均按要求开启移动执法平台和执法仪,做到全过程记录;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均在省厅处罚案件质量管理平台上运行,平台程序固化了法制审核步骤,大大突破了市局的规定的法制审核清单。七是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通过一系列制度出台,加强内部监督,自觉维护法律的威严。通过权力清单的制定和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党政一把手的职责,确保全局的法治建设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行驶。

(三)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发展。

根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改革要求,全面落实关于“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倡导“101%”服务。在县审批局的具体指导下,一是按要求落实“不见面”审批制度;二是压缩行政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把报告书从法定2个月的时间压缩在15个工作日,报告表从法定的1个月时间压缩在10个工作日;三是推行环评审批“红绿灯”制度,对重大项目、重要民生工程提前介入,简化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做到特事特办。全年共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6份,报告表104份,建设项目备案登记70份,促进了金湖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严格执行省厅和市局有关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市局行政处罚事项“三张清单”制度,全年共从轻处罚11起,减少罚款金额99.6万元,不予处罚3起,免罚15.85万元,受到了较好的效果。

(四)强化业务学习,提高执法水平。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局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制订了全局人员年度学习计划,中心组学法不少于4次,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不少于15天,执法局和监测站月月有学习计划,周周有学习内容,同时组织全体人员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业务视频培训,全局人员全部通过了市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单位内部形成了人人学法守法,个个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求每位干部职工把学习法律法规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效的提高了全体人员的业务素质。与此同时,在系统内开展执法卷宗评查活动,每个季度对执法局各执法所的执法卷宗组织评查,扬长避短,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努力提升依法行政的水平。按相关要求,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案审会议,全年来未出现复议和诉讼被撤销或败诉的情况。

(五)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全民意识。

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管理对象守法和全民的环保意识,我局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提升我县的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工作。2024年,金湖生态环境局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环保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一是在六五环境日集中开展环保志愿者服务,环保知识宣传等活动,重点宣传《环保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二是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组织环保志愿者到金湖县实验小学开展“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生物多样性,你我共参与”宣传活动,在全国低碳日到江苏理士电池有限公司开展“绿色低碳 美丽中国 “主题宣传进企业活动,持续推动生态文明社会教育,丰富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扩展宣传覆盖面,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三是是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与县“两台一报”密切合作,大力宣传我县生态创建成果。充分利用新闻报道,电视电台、报纸期刊、手机政务网、流动字幕电子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四是办公楼、走廊、服务窗口、公开栏张贴以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条文、名言警句和反映本行业特色的文化作品,因地制宜设置法治标语牌或法治宣传栏。

(六)推进民主决策,促进依法行政。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是依法行政的基础,认真履行环境监管的职责,是开展依法行政的关键,规范环保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以“错案执法过错追究制”为主的规章制度是搞好依法行政工作的保证。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会议制度》,涉及重大决策,相关科室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提交党组会或者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要求实行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处罚,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案件的办理。制定《公告公示制度》、《限时办结超时默认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及环保与公安、检察、法院、纪委监察部门执法联动等规章制度,规范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及时移交各类环境违纪违法案件。

(七)加大执法力度,维护法律尊严。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以“执法”促“达标”。2024年,我局环境监管执法继续坚持“监管重点向污染源集中、监管力量向一线倾斜、监管效能向一流攀升”的目标导向,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一平台”为架构的监管工作机制,做到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随机选派,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公开,充分利用省厅统一的移动执法平台,在移动执法平台的支持下推动执法过程全程留痕,环境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有序。同时行政处罚案件全部通过省厅案件质量管理平台,确保规范、文明、公正。通过部门协作、联合执法,大力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VOCs专项执法、锅炉烟尘、餐饮油烟、秸秆禁烧、畜禽粪便污染、中高考噪音等专项整治活动,我局已先后出动千人次通过“双随机”检查、例行检查结合节假日、夜间检查,开展了786余次企业的现场检查,严厉打击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7起,罚款205.2158万元。对3起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全年共启动损害赔偿20起,索赔工作正在推进之中。

(八)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今年,我局继续积极优化非诉讼服务工作,成立了专门的人民调解组织,明确了7名专兼职调解员,建立了行政调解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继续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全年通过“12345”、部省厅信访举报系统等渠道共受理处理环境污染纠纷、举报近772余起,办结率100%。此外,在抖音回帖5件,“金湖论坛”上回帖32件,处置回复率100%。为主动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提高应对群体性事件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出台了《金湖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强化法治思维,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局长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将法治建设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通过强化领导干部任前考法、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县直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等一系列措施,形成领导干部依法履职“头雁效应”。严格落实《江苏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推动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深度融合,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关键议题牵头把控,强化法治实践。

我局局长严格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建立权责清晰的履职清单:将法治专题学习纳入领导班子必修课程,年度开展不少于四次专题研讨;健全法律顾问深度参与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及重点案件均实行集体审议;全面推行阳光执法模式,通过政务平台公示监管对象名录,标准化配置执法装备,实现执法过程全记录、办案系统全流程覆盖。

(三)核心事项跟踪督导,规范执法行为

我局建立执法监督闭环管理体系,实行错案责任倒查机制。对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工作实施领导挂牌督办,构建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通过案例指导规范执法尺度,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因法律更新节奏较快,对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公示在一些具体要素的更新完善方面还不及时;二是个别执法卷宗还有瑕疵。上述问题的存在,客观上,生态环境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后,与之配套的各级政策制度尚未完全到位,县区一级生态环境部门在执法主体资格、执法规范以及行政隶属方面还存在一些现实矛盾,以致一些与新体制不相适宜的老做法还在沿用。主观上,对执法人员能力水平的培训方式和培训力度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大。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紧紧围绕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的工作安排,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主线,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整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为抓手,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到优质服务与严格执法并举,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执法业务素质,扬长避短,砥砺前行,为全县的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