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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51995/2025-00057 发布机构 人社局 公开日期 2025-04-18
文  号 主题分类 稳岗就业 体裁分类
组配分类 关键词 劳动就业 公益性岗位
内容概述 关于发布202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
时效说明
关于发布202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 来源:人社局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的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五个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精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共同制定2025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附件)。各镇(街)、单位要按照实际情况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帮助困难群体就业增收。

 

附件:金湖县202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

 

金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湖县财政局

2025年4月18日

附件

金湖县2025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五个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公益性岗位政策和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作用,现制定二〇二五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具体如下:

一、开发数量

2025年度公益性岗位计划开发400个。

二、岗位要求

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岗位和专业技术类岗位。

(一)社区便民服务岗位。包括:保洁保绿保安、公共设施维护、妇幼保健照护、养老托幼助残、邮件快件收发等。

(二)城乡公共管理岗位。包括:公路建设与养护、公共设施建设与管护、水利工程及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河湖巡查与管护、垃圾污水处理和转运、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河塘清淤整治、生态护林护绿等。

(三)城乡社会管理岗位。包括:交通值守、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街道(乡镇入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统计调查、残疾人管理服务、儿童管理服务等。

(四)各地根据宏观形势变化、突发事件处置和稳就业保就业需要,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临时公益性岗位在岗时间不超过6个月,探索实施项目制管理,适当采取非全日制等方式。

(五)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的其他公益性岗位。

三、招聘对象

(一)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年龄。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补贴标准: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参照金湖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针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全日制岗位补贴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岗位补贴不超过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对用人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二)补贴期限: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延长期限以初次核定的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