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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51223/2025-00113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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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关于开展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种植业)科技示范户和“新农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农业农村局 字体:[ ]

镇街农村工作办公室、各责任农技员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农业农村厅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种植业)科技示范户“新农人”的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规模

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种植业确定的科技示范户户数为280户,分布在33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遴选8-9名科技示范户,“新农人”遴选4名,分布在4个行政村,人员可适当调整。

、科技示范户

围绕我稻麦主导产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农户自愿的原则,遴选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户原则上实行村村全覆盖,每个行政村遴选8-9户科技示范户。

(一)科技示范户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2.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种植水平较高示范作用好科技服务能力较强的新型主体(专业化服务组织、家庭农场等)带头人、种植大户、辐射带动周边其他农户;

3.从事种植业,劳动力在1人以上,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

4.土地承包面积原则上在20亩以上。

(二)科技示范户遴选程序:

1.每个行政村遴选8-9科技示范户依据附件3)

2.由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自愿申请,填写科技示范户登记表(附件1);

3.各村民委员会严格按通知要求择优推荐村工作局对推荐示范户进行初审,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经镇政府同意后上报;

4.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科技示范户,责任农技员与科技示范户签订技术指导服务协议书。

(三)科技示范户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技术培训,获得技术资料,接受技术指导服务

2.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示范试验项目

3.享有一定的物化补贴

4.责任农技工作及农事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5.注册使用农技耘APP,获得技术信息。

(四)科技示范户应自觉履行以下义务:

1.提供必要的生产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和示范工作;

2.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学习使用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新机具。辐射带动周边农户推广应用先进生产技术;

3.按要求填写《科技示范户手册》,记录农事信息,为责任农技积累技术资料创造良好条件。

4.在责任农技指导员的指导帮助下,注册安装农技耘APP,并积极登录使用。

三、“新农人”

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县将围绕稻麦产业,遴选4名符合条件的“新农人”,分布在4个行政村,不受示范户和责任农技员挂钩村限制

(一)新农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有家国情怀,懂农业、爱农业、守法遵章,诚信经营,社会声誉佳,有精力、有热情带动周边农民增收致富

2.具备一定新理念、新技术、新业态、新生产组织方式,以从事与农业的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相关环节活动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现代农业经营者

3.从事稻麦植业,劳动力在1人以上

(二)新农人遴选程序:

1.由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自愿申请,填写新农人登记表(附件2);

2.各村民委员会严格按通知要求择优推荐村工作办公室对推荐新农人进行初审,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镇街公示栏公示五日后无异议,经镇政府同意后上报;

3.如果全县种植业条线上报超过4名,则由该项目专家组进行评审,择优选取后公示;如果不满4名,将再次发布申报通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新农人专家签订技术指导服务协议书。

(三)新农人享有以下权利:

1.可参与高层次能力提升项目,通过培训、指导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能力。

2.能参与技术研讨、经验分享、实地观摩等交流活动,获取技术资讯、解决难题。

3.享有一定的物化补贴

4.可以通过成人/职业教育提升学历。

相关要求。

1.该项目技术指导单位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要积极做好科技示范户“新农人”的遴选工作。遴选的科技示范户“新农人”通过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参考附件4,科技示范户公示由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负责责任农技员配合开展

3.科技示范户“新农人”的遴选时间为202510月18日前完成。

附件1:科技示范户登记表.docx

附件2:新农人登记表.docx

附件3:行政村示范户数量表.docx

附件4:公示.docx


特此通知。

金湖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2025923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科技示范户和新农人遴选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