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352007/2025-00087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公开日期 | 2025-12-12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执法 | 体裁分类 | ||
| 组配分类 | 关键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效说明 | |||||
本单位执法人员柏建基,因执法证保管不善,不慎将证件遗失,现将相关信息如下:
姓名:柏建基,执法证号:10080716052,证件有效期:2028年12月31日。
现声明该证件自即日起作废,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冒用该证件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或进行其他违法行为,否则我单位将追究法律责任。如发现冒用行为,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517-85902558
单位地址:金湖县健康西路40号
金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