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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51258/2025-00032 发布机构 水务局 公开日期 2025-12-16
文  号 主题分类 水利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关键词 金湖县新河等3座水库安全鉴定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金湖县新河等3座水库安全鉴定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来源:水务局 字体:[ ]

 金湖县水务局 的委托,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就该单位 金湖县新河等3座水库安全鉴定服务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金湖县新河等3座水库安全鉴定服务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到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金湖县船塘路14-1号 处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5  12 26日下午 15:00 (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SW磋商HA2025-1216

(二)项目名称:金湖县新河等3座水库安全鉴定服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20.6万元

(五)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20.6万元

(六)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金湖县新河水库、洼东水库洼西水库3座水库安全鉴定服务采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30日内提交相关安全鉴定报告报相关部门审查;相关安全鉴定报告审查后10天内提交最终报告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九)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 1 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供应商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均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并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9月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为法定代表人则无提供。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资格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并以磋商文件 第六章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相关要求为准。

三、获取采购(磋商)文件

1.时间: 2025  12  16  2025  12  22 每天上午 8:30  11:30 ,下午 14:0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金湖县船塘路14-1号

3.方式:

①现场报名:授权委托代理人(受托人)携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室外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金湖县船塘路14-1号)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法人代表报名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

②其他方式: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填写文件获取表(报名登记表)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章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657712202@qq.com,纸质报名材料盖章原件邮寄给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法人代表报名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件。

4.售价: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  12  26 日下午 15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金湖县水务局二楼209会议室

五、开启

 间: 2025  12  26 日下午 15  00 分(北京时间)

 点:金湖县水务局二楼209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

3.本项目磋商采用纸质标书(响应文件)、现场磋商的方式。

4.本次磋商公告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有关本次磋商项目的相关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也会在该平台发布;敬请及时关注。

5.如供应商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留下有效、详细的联系方式而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补充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供应商未按获取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报名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未报名或未按获取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报名资料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本项目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需要时可自行踏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金湖县水务局

 址: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神华东路1号

联系方式:郑先生              联系电话:18605171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淮安市金湖县船塘路14-1号

联系方式:张工                 联系电话:13905238569


附件:磋商文件--金湖县新河等3座水库安全鉴定服务.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