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351418/2026-00003 | 发布机构 | 教体局 | 公开日期 | 2026-01-30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体育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 组配分类 | 关键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效说明 | |||||
受金湖县实验初级中学委托,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就金湖县实验初级中学2025级学生校服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金湖县实验初级中学2025级学生校服采购
1.本项目最高限价:全套550元(含春秋、夏季、冬季各一套),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2.项目简要说明:采购金湖县实验初级中学七年级校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3.采购数量:约412套(最终以2025级七年级家长自愿购买实际数量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二)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三)投标供应商提供下列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招标文件第六章第六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公告发布媒介:金湖县人民政府网、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02月0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时间除外);
2.获取文件所需提供的材料: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获取方式:请将获取文件所需的材料送至代理机构或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缴纳招标文件费200元(售后不退)。代理机构地址:金湖县平安路2-6号,电话:15396960917,邮箱:29612076@qq.com(注: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开标时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并原封退回。)
4.供应商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网上发布的信息(含补充、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供应商在网上直接下载并正确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相关信息,如因联系方式不正确造成相关招标信息(含澄清、修改等信息)无法接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凡已获取文件的供应商因故未能参与现场投标的,需将取消参与投标的书面情况说明在开标时间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邮箱:29612076@qq.com、电话:15396960917,如未发送书面情况说明也未参加现场投标,投标人将会被列入采购人的失信黑名单,拒绝其以后的投标。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下午14:3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方式:供应商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并提供样衣,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6日下午14:30
地点:金湖县实验初级中学会议室。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 李书青 联系电话:18915181000 ;
(2)开评标现场联系人:闵工 联系电话:15396960917;
(3)代理机构联系人:闵工 联系电话:15396960917;
(4)代理机构地址:金湖县平安路2-6号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其他事项:
(1)招标代理(下称代理人):采购人委托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招标的相关事宜。
(2)招标代理费:参照苏招协2022(002)号文规定标准的75%计取,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缴纳代理机构服务费,此费用须包含在报价中,无须单独列项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