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351098/2026-00015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 | 公开日期 | 2026-05-26 |
| 文 号 | 金政规〔2026〕2号 | 主题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体裁分类 | |
| 组配分类 | 关键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效说明 | 本办法自2026年6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6月26日。 | ||||
金政规〔2026〕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金湖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第十五届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金湖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政规〔2026〕2号关于印发《金湖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