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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51098/2026-00015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26-05-26
文  号 金政规〔2026〕2号 主题分类 规范性文件 体裁分类
组配分类 关键词
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本办法自2026年6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6月26日。
关于印发《金湖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 字体:[ ]

金政规〔2026〕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金湖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第十五届3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金湖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政规〔2026〕2号关于印发《金湖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