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351303/2019-00001 | 发布机构 | 交通运输局 | 公开日期 | 2019-01-15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组配分类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金发〔2014〕55号)文件精神,设立县交通运输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已由省、市、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和规费征收事项。
(二)加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编制的组织协调职责;加强交通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应急处置的职责;加强全县公路、港口、航道等交通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职责。
(三)新增铁路、通用机场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职责。
(四)新增绿色循环低碳交通体系建设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并监督实施全县有关交通运输工作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航道、港口、站场、铁路、民用航空和交通物流等行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城市客运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参与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客运有关设施的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县重点和大中型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港口岸线、陆域、水域的统一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道路、水路运输的行业管理;负责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及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枢纽运营组织和管理工作;拟订有关物流业政策措施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全县路政、运政、航政、港政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通航水域、港口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督、内河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船舶防污监督管理工作。
(六)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交通规费的稽征管理工作,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协调并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负责提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七)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攻关;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建设绿色循环低碳交通体系。
(八)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九)负责全县地方铁路建设前期协调工作;组织引导航空产业发展,依法对通用机场实施监督管理;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十)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和国际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交通运输局设7个内设机构,均为正股级。
(一)办公室(挂“交通信息中心”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办公自动化、机要、保密、档案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信访稳定的具体工作,统筹安排日常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重要报告、史志、年鉴等起草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拟订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文明卫生、绿化工作;负责全县交通运输工作发展战略等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 出建议;负责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负责交通运输系统信息化建设、信息网络管理、数据交换、信息发布和综合信息服务工作;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二)组织人事科(挂“宣传教育科”牌子)
负责机关并指导下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建设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管干部和下属有关单位领导班子管理;指导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人员出国(境)政审报批及相关外事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与管理工作,指导下属单位做好落实老干部政策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系统内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宣传报道、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系统对外宣传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挂“安全监督科”、“行政许可服务科”牌子)
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与备案工作;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工作;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交通行政管理单位的行政许可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指导有关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与考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检查竞赛活动;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平安创建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综合计划科(挂“航空产业科”牌子)
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全县公路、航道、港口、地方铁路、航空、城乡公共交通、枢纽、交通物流等发展规划和计划;拟订公路、航道、港口、枢纽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管理的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公路、铁路、水路、航空等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发展,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运输生产统计和分析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前期管理和概预算管理工作;承担交通重点工程项目的预可、工可、初步设计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全县交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和交通运输统计信息归口综合、分析和发布工作;负责全县航空产业的统计、信息工作;承担与上级民航、空域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依法副对通用机场的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五)工程管理科(挂“工程质量监督科”、“科技科“)
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和产业项目招标投标和标后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建设市场主体的资质资格审查管理和信用管理;承担交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有关程序管理,组织指导施工图设计审批、工程变更设计审查、办理施工许可、指导监督交工、竣工验收;督促指导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控制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有关规定;负责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计、试验检测以及定额造价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鉴定及优质工程评选申报工作;负责全县交通工程从业单位、人员的资质(格)管理;组织编制交通运输行业科技、节能减排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科技项目攻关、创新技术引进开发和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计量、知识产权、技术交流、行业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管理和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能耗统计监测工作;负责绿色循环低碳交通体系建设工作。
(六)财务审计科
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实施;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筹融资政策建议;组织交通建设资金的融通、统筹、调度;承担局机关部门预决算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资金的申请、拨付及使用监管、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固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承担信贷、利用外资的有关财务工作;指导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规费的征管工作。
(七)交通战备科( 挂“综合运输科”、“应急办公室”牌子)
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下设交通战备科,挂“综合运输科”、“应急办公室”牌子。
负责规划全县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应急保障方案、交通动员及运力征用计划方案;组织指导全县国防交通专业队伍建设;负责部队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拟订并实施全县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配国防交通物资;组织开展县局及下属单位交通战备工作、人民武装工作和军民共建工作;负责综合运输的协调工作;负责指令性计划、重点物资、紧急物资、节假日运输等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监督交通运输服务行业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实施;指导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指导交通运输枢纽、现代物流业的发展;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预案培训和演练;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系统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和技术力量储备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突发公共交通事件监测预警;协助开展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另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5名。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兼党委书记)、副局长3名;另设总工程师1名、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科长(主任)7名。
五、其他事项
(一)金湖县公路管理站(金湖县路政大队)、金湖县航道管理站、金湖县运输管理站、金湖县地方海事处承担县交通运输局部分行政管理职能。上述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金湖县公路管理站(金湖县路政大队):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全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依法维护路产路权,负责全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路政管理、路网运行调度、超限运输治理、标志标线管理以及公路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县县乡道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2、金湖县航道管理站(挂“金湖县港口管理局”、“金湖县航政稽查大队”、 “金湖县港政执法大队”牌子):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航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县航道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航道信息统计工作;承担全县航政管理和航网运行调度管理工作;依据法律法规和通航技术标准对拦河、跨河、临河、过河等建筑物和其他工程实施进行行政许可;依法维护航产航权。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港口总体规划及港口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对港口岸线、陆域、水域实施统一的行政管理,负责港口建设秩序、经营秩序以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港政执法工作;负责港口规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港口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负责港口统计和信息管理工作。
3、金湖县运输管理所(挂“金湖县运政稽查大队”、“金湖县乡镇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牌子):负责道路和水路运输业、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运输站场、运输辅助业等行业的管理;负责公共汽车、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负责运政稽查工作(除上航执法以外);负责道路、水路运输行业调查与统计;参与交通运输物流市场管理。负责指令性计划、重点物资、紧急物资、节假日运输等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4、金湖县地方海事处(挂“金湖县船舶检验处”、“金湖县水上执法大队”牌子):负责本县通航水域、港口的水上安全监管、安全检查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承担救助打捞、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和船员管理工作;承担航政和水上运政的相关上航执法工作;负责船舶和水上设施及船用产品检验工作;承担全县重大内河的水上人命搜救组织协调工作。
(二)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