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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69915267/2011-00012 发布机构 档案局 公开日期 2016-12-06
文  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组配分类 关键词 机构 职能
内容概述 根据县委、县政府批准的《金湖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金发[2001]74号)和市委组织部(淮组法[2007]24号)文件规定金湖县档案馆(局)为县委、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
时效说明
金湖县档案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档案局 字体:[ ]

根据县委、县政府批准的《金湖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金发[2001]74号)和市委组织部(淮组法[2007]24号)文件规定金湖县档案馆(局)为县委、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档案工作的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具体执行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协调管理全县档案事业,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档案室,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实施监督、指导。

(四)履行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的职能,对本行政区域内违反档案法规的社会法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协同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五)集中统一管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及县直各机关、镇乡的重要档案和历史资料。同时接收撤销单位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征集散失在社会上的各种珍贵档案、资料。

(六)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编目、保护、鉴定、统计,实施现代化、科学化管理,并向社会提供利用。

(七)负责全县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对全县各级各类档案室使用的档案装具和消耗材料进行监制、供应和服务。

(九)完成县委及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档案馆(局)设3个科室,均为股级。

(一)办公室(秘书编研科)

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落实领导决定及交办的事项,协助各股的工作,负责全县档案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情况反馈和信息交流;负责本单位的文件制发、文电办理、会议事务、人事劳资、打字文印、保密保卫;负责国家档案工作法规、政策并实施监督;行使行政法和行政处罚权,查处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负责全县档案工作通讯报道和上级档案刊物的发行工作;负责对馆藏档案史料编纂工作;制定全县档案专业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

(二)征集指导科

    负责了解社会档案、资料信息,制订和实施到期应进馆档案和散存社会的档案、资料的征集进馆工作计划;负责对全县档案室建设工作的宏观管理;对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研究制定本县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县重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重大科研成果鉴定档案的审定工作;负责全县档案信息化建设,指导档案数字化、网络化建设。

(三)档案管理科

    依法接收本县管理范围内的具有价值的档案、资料,并负责本馆保存档案的整理、保管、保护、鉴定、统计、咨询服务和提供利用工作;负责档案科学技术工作的规划制定、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开展对本馆馆藏档案的保护、抢救、修复等技术工作;负责对馆藏各种报纸、刊物、史志等资料及声像等特殊载体档案进行科学保管、整理、编目和提供利用工作;承担本单位局域网管理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县档案馆(局)事业编制8名。

领导职务:馆(局)长1名,副馆(局)长2名,科长(主任)3名。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