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4351098/2018-00219 | 发布机构 | 金湖政府办 | 公开日期 | 2018-08-15 |
| 文 号 | 金政发〔2018〕110号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
| 组配分类 | 关键词 | 关于印发《金湖县创建国家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金湖县创建国家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时效说明 | |||||
关于印发《金湖县创建国家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金湖县创建国家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湖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