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14351098/2018-00263 发布机构 金湖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18-08-10
文  号 金政办〔2018〕140号 主题分类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体裁分类
组配分类 关键词 创建工作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时效说明
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金湖政府办 字体:[ ]

 

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县放心消费

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拉动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777号)、《淮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办发20187号),现提出如下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战略,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淮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构筑苏北现代服务业高地”目标,深入推进全县放心消费创建,创造公平有序、安全舒适的市场环境,让居民敢于消费、乐于消费、安于消费,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主要目标和基本指标

2020年,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消费环境更加和谐,诚信体系更加完善,消保体系更加健全,创建氛围更加浓厚,打造“诚信金湖 放心消费”品牌,率先将金湖创建成全省消费最安全、最放心、最满意的城市之一。

1.消费品质量合格率显著提高。主要消费类产品质量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其中,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产地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合格率分别达到97%和98%以上,消费者对公共服务业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0%以上。

2.消费安全保障机制更加完善。市场准入、主要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等机制进一步健全,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效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消费环境的总体满意度达到80%以上。

3.消费维权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一会两站”组织覆盖率和对消费者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消费投诉联络站、服务站均建立投诉快速处理机制,自行协商解决消费纠纷和解率达到80%。

4.创建工作覆盖率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度、认同度分别达到70%和95%以上,与消费密切相关的企业和市场主体参创率达到70%以上,行业参创率达到80%以上,乡镇、街道(社区)参创覆盖率达到98% 以上,培育创建一批放心消费示范乡镇、示范街区和创建工作先进示范企业(行业、单位)。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放心消费“六+X”民生幸福工程

围绕构筑苏北服务业高地目标,推进实施放心消费民生幸福“六+X”工程,努力打造游在金湖、购在金湖、食在金湖、学在金湖、医在金湖、居在金湖“品味生活在金湖”品牌。

1.实施放心购物工程

1)深化品牌消费集聚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围绕全市“十三五”规划确立的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目标,逐步推进中心商贸商务集群、综合市场集群、文化旅游产业集群等品牌消费集聚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落实服务质量承诺、经营者首问负责和赔偿先付等制度,积极开展“中华老字号”、“江苏老字号”、“金湖老字号”、驰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等认定工作,推进开展“正版正货”承诺活动。积极培育和创建省级品牌、市级品牌消费示范集聚区。(责任单位:县市监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商务局、旅游局)

2)全面开展电子商务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动本地电子商务园区和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参与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的评选。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县创建工作,建设一批示范村、示范镇。引导全县电商企业诚信自律,在全县范围内培育和创建一批电子商务放心消费创建示范企业,推动网络平台和运营商落实主体责任,营造网络消费安全环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市监局、公安局、县委宣传部)

3)有序推动金融领域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积极推动银行和相关金融组织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突出抓好金融消费与服务行为的规范与整治,建立完善消费维权保障体系和常态化监管机制。(责任单位:人行)

4)深入推进城乡集贸市场、消费品专业市场和各类综合市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引导建立市场经营者各项自律制度,加强与诚信示范街区、平安市场、诚信文明市场等创建活动的联动。(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公安局、商务局、文明办)

2.实施放心食品工程

1)深入开展食品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强化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信息公示栏制度。推进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透明共治体系。衡量食品安全的主要指标居于全市领先地位。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工业园区、食品安全示范镇、安全餐饮一条街、食品安全示范店、餐饮放心消费品牌等创建。(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公安局)

2)扎实开展放心粮油和放心食盐创建活动。开展“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建设示范县”创建活动。全面构建布局合理的“放心粮店”网络,根据市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创建一批“放心粮油示范店”。加强转基因粮油食品信息公开和安全宣传工作。深入推进“放心食盐”创建工作,培育发展一批省、市级食盐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食盐放心店。(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市监局)

3)继续深化放心农产品品牌创建活动。做大做强农产品品牌,鼓励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建立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三牌同创”的农产品品牌发展模式。重点加强绿色食品发展与认证,适度发展有机农产品与产品、产地、企业“三认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逐步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系统。(责任单位:县农委、商务局、市监局)

3.实施放心安居工程

1)持续推进住宅装修、通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住宅全装修成品房比例,深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推动省、市级放心消费优质装修企业培育和评定工作。深入开展通信行业“放心消费、满意服务”示范营业厅和先进示范运营企业创建活动,推进“满意+”服务质量提升,推动电信企业树立自律意识。(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市监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2)切实加大汽修和快递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力度。积极开展“放心汽修、阳光服务”创建活动,倡导“绿色汽修”,深入推进汽车维修行业放心品牌创建和汽车维修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深入推进快递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参创企业覆盖率达80%。快递企业全面实行承诺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投诉处理率达100%,用户满意度达80分以上。(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市监局、邮政公司)

3)深入开展价格和农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持续推进价格诚信单位、诚信街区创建活动,全面推行价格信用承诺制度,深入推进价格社会监督网络建设,完善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继续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加强农药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安全用药筛选和风险评估,到2020年基本覆盖主要特色作物和蔬菜。(责任单位:县农委、物价局、市监局、供销社)

4)积极推动公共服务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进供水、供气、供电、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开展服务质量公开承诺、公众满意度调查,并及时公布结果,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优质满意的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委、住建局、民政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统计局)

4.实施放心旅游工程

全面推进放心旅游工程,全县各类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100%参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继续培育和创成一批省、县级“诚信旅游 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单位和景区。推进旅游道路通达工程、交通标志标识导引工程、旅游景区导览工程、旅游厕所革命四大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旅游线上营销,提升淘宝、京东等平台的第三方支付合作。推动导游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导游评价制度,逐步建立导游职级、服务质量与报酬相一致的激励机制。“十三五”期间游客满意度指数巩固保持在85分以上。(责任单位:县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市监局、商务局)

5.实施放心教育工程

1)推进“放心消费进校园”活动。推进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进校园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商店、食杂店、食堂和餐饮店的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强化校园周边网吧、娱乐场所监管,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健全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学校长期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市监局、文广新局、公安局)

2)推进民办教育培训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引导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健全诚信自律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培育、发展一批省、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单位。加大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专项整治,实行分类管理,加强引导和规范,加大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取缔力度。(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市监局、人社局、文广新局、公安局)

6.实施放心医药工程

推进医疗机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管控体系,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和减少过度检查、过度用药和过度服务。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设,依法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继续开展“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委、市监局、物价局、司法局)

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将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药品、生产、使用的每个环节,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严厉打击药品生产企业挂靠经营、租借证照、销售假劣药品、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并向社会公开。推进医疗器械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针对影响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加大对高风险产品企业和低诚信等级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风险评估和分类监管,医疗器械高风险品种监管覆盖率100%。(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卫生计生委)

7.实施新业态消费放心工程

当前,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兴起,消费升级空间巨大,因此,应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使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鼓励电子商务体验消费医养一体体育健身等各种新型消费方式的发展在发展中逐步引导和规范(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商务局等成员单位)

(二)着力提升信用联动监管能力

1.加强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跨部门信息交换机制,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有效地交换共享信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机制,推动落实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警示等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市监局、公安局、税务局、物价局、环保局、安监局等有关行政部门)

2.加大市场协同监管整治。综合运用市场主体双随机抽查、专项或综合检查等手段,加大对消费突出问题协同监管与联合治理。积极开展打击查处制假售假、盗版侵权、违法广告等违法经营行为专项与综合整治,建立大要案督办、协办和联动查处机制,进一步净化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商务局、市监局、物价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城管局等)

3.强化质量监管和风险防控。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监控,对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立完善产品和商品质量监测、抽查检验和依法公开发布等机制,严格落实问题和缺陷产品召回、下架、退市等制度。深入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高风险防控和治理能力。加强口岸卫生、生物检疫和进口商品特别是食品安全质量监管。(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农委、环保局、公安局、国土局、农委)

4.推动落实信用监管。认真落实对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的有关规定,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完善跨部门、跨地区信用联动监管。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治力度,对具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实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依据企业信用记录,发布企业风险提示,加强分类监管和风险预防。(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市监局、人行等有关行政部门)

(三)探索创新消费维权机制

1.建立完善消费纠纷调处与社会大调解工作对接机制。推动消费纠纷“消调对接”“诉调对接”机制双向化。健全消费纠纷人民调解网络,在投诉比较集中的企业和行业协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成立派驻式调解工作室,处理消费者投诉。建立健全县消保委与人民法院诉调对接机制,综合运用调解、仲裁等有效手段,积极化解维权问题。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司法援助机制,帮助有实际困难的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司法局)

2.加强消费维权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充分运用放心消费创建平台,建立健全消费维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消费维权信息共享、投诉举报处理与转办衔接畅通和流程规范统一的维权机制建设。(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委、商务局、科技局、文广新局、物价局、旅游局、邮政公司等单位)

3.强化消费维权组织与效能建设。加强基层消费维权组织建设,推进“一会两站”覆盖率和调处率两个100%,推进消费维权联络站、服务站建立快速和解机制,提高消费纠纷调处和矛盾化解能力。认真抓好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和公益律师团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公益诉讼。(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司法局)

(四)加强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教育

1.完善放心消费创建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围绕“诚信金湖、放心消费”等宣传主题,充分发挥职能部门、新闻媒体、文化和广告传媒以及参创企业、行业的宣传作用,构建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公益宣传和全民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广新局、教育局、市监局、日报社、广电台)

2.不断丰富创建宣传形式。在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开辟宣传教育专题或者专栏,建立放心消费教育基地,积极向“放心消费在淮安”网站、“放心消费在淮安”微信公众号供稿,设立放心消费创建“红黑榜”。定期召开放心消费新闻发布会,组织成员单位发布消费维权与市场监管信息。招募放心消费创建志愿者和监督员,开展体验式消费和消费教育风险防范。(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文广新局、教育局、市监局、日报社、广电台)

3.继续深入推动放心消费创建宣传引导。重点做好面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消费群体的消费安全与维权知识教育普及,强化对经营者诚实守信和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的宣传引导,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新局、教育局、市监局、日报社、广电台)

(五)切实强化创建活动保障

1.强化组织保障。始终坚持各级政府对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牵头作用。各级政府要切实把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纳入国民和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年度目标考核工作体系、财政预算保障项目和为民办实事重点内容。要确保各级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办公室机构设置到位,人员配备到位,推动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席工作会议、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目标责任考核、联合督导等工作机制。每年共同确定一批重点创建项目,明确责任主体,协同推进。把创建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的目标考评,加强对目标责任、工作进度的跟踪检查和阶段性问责问效。

3.强化政策支持。对于放心消费创建先进示范企业、单位,各级政府要在政府采购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各级税务部门要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各级商业银行要积极提供信贷支持,有关部门在认定推荐名牌产品、驰名商标或者评先评优时要优先考虑。

4.强化社会共治。强化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充分运用消费者评价、中介机构评估、社会公众评议、新闻媒体监督等手段,把消费者真正放心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主要依据。对先进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核,一经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取消其荣誉。积极引导和发挥企业、行业、商会和各类行业协会引领作用,推动放心消费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形成社会协同共建、携手共创的良好格局。

 

附件: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金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86

 

 

附件:

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委、商务局、文广新局、卫生计生委、市监局、统计局、安监局、旅游局、农机局、供销社、税务局、人行、邮政公司、烟草局、保险行业协会、县消保委、日报社、广电台、电信金湖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淮安庆鹏燃气有限公司


金政办〔2018〕140号--金湖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全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