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民宗〔2018〕15号
关于印发《金湖县基督教主要宗教教职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
县三自爱国会,各基督教场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提升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水平,强化宗教教职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的意识,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建立全县基督教主要宗教教职人员考核制度,现将考核办法下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金湖县基督教主要宗教教职人员考核办法
金湖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8月17日
金湖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8月17日印发
金湖县基督教主要宗教教职人员
考核办法
为提高全县教牧人员队伍的自身素质,加强教牧人员爱国爱教和信德操守,规范促进各堂点的日常管理,特制定此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35个登记备案的场所主要负责人
二、考核内容(总分:100分)
(一) 基本分(100分)
1.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家庭和睦,邻里和谐,服务社会,造福人群,对社会尽责。 (10分)
2.模范遵守教会规章制度,尊重其他教牧人员,乐意奉献,支持教会各项事工,对教会尽责。 (10分)
3.严格遵守执行《宗教事务条例》,按照自治、自养、自传的方针开展各项事工,办好教会。 (10分)
4.做好场所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工作。 (10分)
5.完成省、市、县民宗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10分)
6.财务公开透明,按季度报送财务报表,并在场所公布。
.(10分)
7.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扶贫济困。 (10分)
8.及时教育规劝有异端思想的信徒。 (10分)9.各场所严禁未成年人参加宗教活动。 (10分)
10.严格宗教出版刊物传播管理,不得私印有宗教内容的刊物。 (10分)
(二) 加分项目(50分)
1.按时完成“四个一”活动内容(《关于在全县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四个一”活动的通知》金民宗[2018]5号)
(10分)
2.未经批许,不私自请县外神职人员、传道人及自由传道人来本县讲道、培灵和办班。 (10分)
3.各场所的信徒中如发现是共产党员的,应及时教育规劝不得参加宗教活动并上报县民宗局。 (10分)
4.获评星级活动场所的。
(二星加5分;三星加7分;四星加10分)
5.全年未发生信访事件及负面舆情的。 (10分)
三、考核
每年12月底,县民宗局成立考核小组,按考核内容对各场所逐一考核评分,评分结果公示后通报各场所。
四、奖惩
(一) 奖励
对得分120分以上的场所:场所及负责人优先考虑年度评优评先优资格;优先推荐参加省神学院的培训学习和省、市、县民宗局组织的参观、培训;适当提高主要教职人员全年生活补贴;帮助争取上级的场所维修经费。
(二) 惩罚
对得分少于80分的场所负责人由县“三自爱国会”负责人对其场所负责人通报、约谈教育,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金湖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