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35159X/2024-00022 | 发布机构 | 吕良镇人民政府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4-09-30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4-09-30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吕良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至12月,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吕良镇党委及下辖的15个村(社区)开展了“镇村一体”巡察。2024年3月4日,巡察组向吕良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14项35个问题,吕良镇党委高度重视,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不断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反馈会后及时召开专题党委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同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小组组长,班子成员各司其职,集中整改期间每月均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巡察整改进度,压实整改责任。镇党委同时注重标本兼治,既坚持在治标上见成效,更坚持在治本上下功夫,在抓好巡察整改的基础上,突出从思想、政策、制度机制层面上查找原因,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吕良镇各项工作上台阶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9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工业集中区提档升级不够”问题的整改。
由镇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对19号、21号2幢厂房进行维修改造,修缮后对外出租,并先后帮助介绍3批次共计6名客商实地考察空置厂房。
2.关于“特色资源挖掘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8、9月已对吕良镇东老街、东巷街等古建筑开展隐患排查及房屋加固处理,并协助县文旅局到吕良西街进行文物普查工作。加大非遗传承,邀请本镇村民市级非遗传承人季爱萍在“欢乐乡村 幸福四季”淮安市四季村晚文艺展演上表演自编、自导、自演的金湖秧歌《格冬代》;以全县非遗进景区活动为契机,在五一期间组织“传承非遗文化 弘扬文明新风”吕良镇庆五一民俗文化进景区活动,先后开展非遗文化传承、展演等活动共计3场。
3.关于“经营效益不佳”问题的整改。
依托学习强国、淮安日报、金湖快报、“棋韵吕良”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结合金湖围炉煮茶节、“棋盘古镇杯”象棋赛、掼蛋比赛、招商推介等活动,把金绿源、三园欢乐度假农庄等7个农旅项目一体营销,共发布线上推广宣传信息10篇,开展线下推广活动2次。联合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先后2次前往三园欢乐度假农庄现场指导该村明确“休闲采摘+观光旅游”田园综合体的定位,目前三园欢乐度假农庄游客综合接待中心已进场施工,园内花草景观提升已完成。促进镇内农旅项目运营方开展交流研讨,按序时与县文旅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交流农旅项目发展进度及宣传;邀请部分自媒体开展运营宣传经验交流分享。
4.关于“第三方托管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根据《金湖县吕良镇全域环境长效管护采购项目合同》,严格落实镇村环境长效管护工作机制,明确各村(居)设专人负责环境卫生工作,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农村工作办公室根据自身职责分别开展环境卫生督查与业务指导,做到一周一督查,一月一指导,截至目前已开展检查24余次。强化日常考核,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对第三方市场化公司合同服务内容落实情况开展每月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交办整改,截止目前共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5个。
5.关于“河长制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召开各村(居)河长工作具体负责人会议,对镇域范围内各小沟小渠进行责任划分,将村级河道的巡查整改责任落实到个人,确保每条河道“有人可巡”“有责可查”;每月对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至目前已开展6次,共发现水浮萍、水花生等问题65个,交办整改问题65个。督促两家保洁公司对花园、大庄小沟渠“三水”问题进行整改,分别于3月、6月、8月底完成三轮整治,镇农村工作办公室先后6次前往现场检查整改情况,均已整改到位。
6.关于“集镇管理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于幸福港路、为民路交界处加装红绿灯1个,在镇农机集中停放点新增停车位50余个。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每月开展巡查2次以上,对巡查出的道路保洁问题,及时反馈给保洁公司及时整改后进行验收,截止目前共交办整改问题37个,目前新农集镇电信、移动、联通有线电视管网均已入地,集镇环境整洁度得到显著提升。
7.关于“资源力量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
已将政法和社会治理办公室与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职能整合,设立信访接待、矛盾调处、网格服务、社区矫正、法律服务、公安警务、12345平台等窗口,每个窗口由相关部门配备专职人员开展工作。先后开展2次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培训,优化中心运转机制和流程,同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前后开展联合研判5次,加强部门联动处置。推动开展集成服务,目前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服务大厅已升级完毕,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已全部入驻中心,对外开展集中办公。
8.关于“网格化管理效果不彰”问题的整改。
每月召开一次网格员工作例会,提升网格员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能力,截止目前已进行5次培训,培训内容涵盖网格化日常事项、网格员矛盾纠纷处理、公众安全感提升、网格化知晓满意率提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等。督促网格员在工作中重点关注社情民意,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截止目前,共收到网格员反馈并整改问题210个。
9.关于“信访矛盾化解不力”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各村(居)月初矛盾纠纷排查滚动上报、领导包案、首问负责等制度,跟踪问题处理进展,截止目前共排查上报信访矛盾问题34个,排查化解矛盾30个,化解处理中4个。通过镇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会办解决积案问题,截止目前由镇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3次,解决信访积案4件。制定重点人员稳控措施及应急预案,通过信访条例宣传、信访困难家庭人文关怀、约谈下访等形式对赴省进京访人员开展普法、解释工作,教育信访人依法维权,做好重点人员问题有效化解和稳控。对于“12345”工单投诉的问题,由各村(社区)根据属地原则将纠纷化解在萌芽壮态,对难以解决的问题,做好群众的思想引导工作,今年1至8月份,共受理工单543件,办结543件,工单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7%。
10.关于“重点领域排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月工作计划进行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截止目前发现隐患均已整改到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宣传1次,社会面小场所巡查263次,企业负责人带队检查15次,共计13家次,部门检查共计29次,聘请专家检查1次,重大事故隐患宣传3次;开展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6次,共计培训人135人次,企业从业人员培训8次,共计41人次,企业应急逃生演练开展16家次,共建立4支应急救援队伍,“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宣传3次,共宣传90人次,均已录入治本攻坚三年系统。督促隐患问题及时整改,7月中旬已在新农、孙集集镇安装交通信号灯2个,对于幸福港闸涵洞整改问题,8月初县水务局分管领导到大庄村实地调研,要求2024年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维修经费中增补该工程的维修经费,工作内容是闸首维修,目前已完成该工程概算。
11.关于“专业人才短缺”问题的整改。
通过2024年金湖事业单位统考招录的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已到岗,新增调入1名镇其他部门公务员,现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专职人员共计6人。利用每周晨会结束后的时间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截止目前共培训5次,提出解决安全隐患的具体措施21余项;及时传达省、市、县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并根据会议要求积极做好应对部署。完善业务培训、日常考核等制度,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业务培训5次,有效提升安监执法人员安全生产领域法律法规应用、法律文书制发等综合业务能力。
12.关于“后续扫尾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宅基地复垦计划已上报至县国土部门,现等待上级复垦指标然后复垦,县城第四批房源于8月初分房到户,我镇467户已拆除未安置农户全部完成房源安置,安置房源有:九里玫瑰园C区、牌楼花园、徐梁人家。通过房屋隐患集中排查,已通过拆除、加固、清人、张贴危房警示标识等方式开展集中整治,大庄一户采取修缮加固等措施,并已联系第三方机构进行了房屋安全鉴定,鉴定评级结果为B级。
13.关于“配套服务跟进不够”问题的整改。
完善配套服务,由镇财政出资对吕良小区和湖畔旺屯小区基础设施及时维修更新,小区主要路段增设监控6个,垃圾分类点8个,公共晾衣架500米,充电车棚2处,充电桩12个,篮球场2处,大舞台1个及蹦蹦床等娱乐设施;对小区路灯老化线路进行了升级改造,同时把小区部分路灯升级为太阳能路灯;强化对物业公司日常考核,主要对服务质量(包括保洁、维修等方面)、保安绩效(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质量)、财务和行政管理(财务管理、行政管理)、创新和持续改进(新的管理方法和思路、提出合理化建议)、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督促做好常态化管理服务;物业公司2024年新进安保人员5名,目前物业人员包括保洁10名、保安15名;对于小区私拉乱接现象,由镇党委统筹安排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配合物业公司,通过集中整治整改到位;对于小区电瓶被盗问题,保安人员发现后及时报警,镇派出所已于23年6月底抓获外地流窜偷盗嫌疑人3名,同时安排民警加强小区日常巡逻。协调推进燃气建设,吕良小区、湖畔旺屯小区已于2023年12月底完成燃气管道铺设,截止目前,吕良燃气开户安装达225户,湖畔旺屯小区开户安装燃气达309户。
14.关于“回应群众关切不够”问题的整改。
花园村二组庄台门口排水沟堵塞问题已疏通完成,吕良集镇泰山西路已统一制作22户门牌号码并且安装到位。由镇纪委、党建办等部门,结合镇集体会议、警示教育、参观学习等活动,就基层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为民办实事等方面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对履职不力、庸懒散拖等行为由镇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并在镇内通报。
15.关于“推诿扯皮现象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三园特田建设与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制定项目建设倒排计划,项目已于2023年10月份通过省级验收并命名。对于部分村干部服务发展观念淡薄,事业心、责任心缺失问题,已对三园村2名村干部开展提醒谈话,通过镇周一晨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容错纠错典型案例》《关于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等上级通报;结合户厕改造、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重点中心工作,每月开展2次及以上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推诿扯皮、庸懒散拖等问题,及时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截止目前已开展提醒谈话35人次。
16.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由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牵头,安排工作人员持续开展往来款项清收管理,截止目前已收回往来款项7笔。由镇自来水公司配合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对2018年以来未交接的财务事项进行交接,至目前已完成所有财务事项交接,同时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每月对水费日常收取与管理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于水费欠款尚未收回问题,已由安排工作人员配合相关村(居)对该情况开展调查核实并开展款项催收。
17.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由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业工作人员对全镇各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开展政府采购、财经纪律等统一培训,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程序规范化;邀请财务、司法等部门参与,由党政办牵头,经三套班子研究,印发了《吕良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吕委发〔2024〕24号),并利用班子会、工作例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学习。日常兑付工作中,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安排专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审核,对不符合采购程序的采购政府项目,一律拒绝入账;由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镇各部门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开展自查整改,由镇纪委对涉及到出现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的部门具体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18.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利用班子会、工作例会组织三套班子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县纪委和县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管理的工作意见》,要求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单一函”手续。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负责报账的财务人员在接待报销时认真核查“三单一函”,报销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由镇纪委联合党政办不定期对公务接待报销手续进行抽查,截止目前,已抽查10余份公务接待、商务接待材料,均已按照要求执行到位。
19.关于“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共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9次,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建办召开4次会议做好相关精神传达。注重主题教育成果运用,利用“智慧政协”等平台加大宣传,收集群众建议20余条,开展议题268条,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基地参观、“棋韵吕良”微信公众号宣传的方式开展身边榜样学习活动约20场次,推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20.关于“党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规范党建日常工作,已制定《吕良镇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对全镇2024年度党建工作安排进行了谋划部署;党委会常态化研究党建工作,不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例会,指导全镇党建工作,截止目前已召开例会5次。强化对非公党建指导,选派7名党建指导员,加强对小微企业党支部的建设指导;开展企业党建人员的业务培训2次,召开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推进会2次,帮助指导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规范党支部建设,开展党支部整顿,调整优化支委成员,今年以来指导12个党支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选派年轻党员担任支部委员。
21.关于“部分决策不够科学”问题的整改。
印发《吕良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办法》(吕委发〔2024〕24号),要求三套班子领导加强对分管条线重大资金使用、重大资产采购等上会讨论前的前期调研、意见搜集与程序规范,同时严格执行党委会、班子会议题讨论程序,所有议题均由相关部门填报《议题讨论表》,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镇纪委、镇长、书记审核签字后方可上会讨论。针对滨湖花园余房闲置的问题,通过入户宣传、政策解读等方式,宣传引导群众到滨湖花园小区购房居住,摸排群众购买需求,通过有购买集镇商品房需求的农户、由于房屋安全不能居住或参加农房改善安置的农户以及和美乡村建设、特田建设等项目安置进行消化,目前已摸排、宣传覆盖200余人次。
22.关于“引领发展村集体经济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通过内部提升集体经济,及时对村集体已到期的、闲置的圩堤、废产地、老村部等资产资源进行发包,增加未流转土地和私下流转土地在产权平台交易,收取管理费用;利用空间治理回收土地进行发包或集体种植,对村级闲余资金投资平台公司收取投资利息。利用外部拓展创收路径,以村集体领办经营实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今年1-7月份全镇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已入账391.95万元,经营收入260.79万元,投资收益76.9万元,其他收入54.26万元,投资平台收益、土地流转管理费、资产资源处置、总部经济税收返还、溢出土地等收入按序时进度收回入账。
23.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7月中旬由镇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了吕良镇2024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分析会,会上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对上半年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半年工作计划做出了部署,同时向全体领导班子围绕提高思想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巡察整改强化工作成效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由镇主要负责人、分管班子成员围绕党风廉政建设、黄标车淘汰、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对部门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督促工作推进、及时提醒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4.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提升监督履职主动性,截止目前已立案20件,办结11件,查办中9件。其中,信访举报线索成案3件,监督检查中发现线索成案4件,目前在手线索4条。强化廉洁文化宣传,由镇党委书记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纪法宣讲1次,综合采用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负面典型案例、参观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4次。加强部门联动配合,由镇纪委、镇党建办、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每月围绕安全生产、乡村振兴、“黄标车”淘汰等重点中心工作,开展2次以上监督检查,同时下发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并适时开展提醒谈话,截止目前,已对6个部门、17个村(社区)开展监督检查16次,下发通报14期,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个,提醒谈话35人次。
25.关于“规定程序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规范干部选任程序,召开工作例会对组织科同志通过提醒与教育等方式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目前选人用人工作全部严格按规定程序执行。规范会议记录标准,组织镇组织条线全体同志集体学习《金湖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等政策性文件学习,学习党委会记录相关规范;开展镇股级干部选拔考察时安排2名组织业务工作人员对镇股级干部选拔考察材料进行二次审核把关。
26.关于“全程纪实材料不规范不完整”问题的整改。
每月召开组织条线工作例会,梳理可能忽略的问题,提高参加考察人员对数据准确性的重视程度;严格按照选人用人工作流程进行,进一步规范纪实材料,认真做好股级干部选拔全程纪实材料的管理,对照相关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强化成员选配,抽调党建办优秀同志参与股级干部考察,同时对考察工作人员加强培训提升业务水平,确保考察流程规范性和数据准确性。
27.关于“意识形态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4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理顺工作机制,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三套班子分工,进一步明确党委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安排1名公务员固定从事意识形态具体工作,同时加强后备人员储备。规范每年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3月、6月分别召开吕良镇一季度、二季度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压实工作责任,要求镇领导班子个人述职报告中须对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项汇报,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村(居)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扎实开展日常工作,根据《2024年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的要求,全年集中学习原则上不少于12次,其中交流研讨不少于6次,每位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至少2次,截至8月份,我镇中心组集中学习已开展9次,其中交流研讨5次,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均2次以上。高标准开展基层党员冬训,积极开展冬训“三微”活动,讲好冬训微课、征集冬训微感悟、组织金句微分享;开展一系列“筑梦现代化 共绘新图景”主题宣讲活动,截至8月底,镇村两级共开展宣讲30余次,推动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走心。
28.关于“阵地管控不严”问题的整改。
强化宗教阵地管理,按照全县宗教场所规划要求,开展基督教临时场所撤并工作,目前陈庄、刘桥、赤水、幸福4个基督教临时活动点已完成撤并。加强宗教场所管理,严格落实《宗教场所管理办法》,镇、村民宗专干每月对辖区内宗教场所“六进”、实名登记等情况进行检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每季度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对辖区内宗教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对消防安全、人员安全、设备安全等方面进行深入排查,截至目前,已开展安全检查5次。
29.关于“巡察和审计发现镇党委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够正常”问题的整改。
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由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牵头,对照巡察整改方案中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的具体举措,严格落实到位,同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及时举一反三、即查即改。加强日常监督指导,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分工责任、制度管理、督查指导等,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5月中旬对全镇党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三会一课”党务工作规范化培训,全覆盖检查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和记录情况,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目前党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进行。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6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先导镇创建主动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结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建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入村入组现场调研等方式开展广泛调研、立足县域、镇域实际和村情民意,围绕片区现状和存在不足等方式,对照和美乡村建设的“十有”标准和片区“五协同”要求,不定期邀请市县工作专班、第三方设计公司开展实地调研,编制片区规划和建设方案,截至目前已先后来我镇调研10次。目前《金湖县吕良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规划》已完成,2024年培育村(孙集村、沿湖村、付圩村)村庄设计方案已出,相关项目工程已于8月份对外招标,预计12月底竣工。
2.关于“重点考核项目推进不快”问题的整改。
按照“续建项目抓进度、新增项目抓开工、储备项目抓前期、招商项目抓落地”的工作思路,通过现场督查、项目过堂、座谈交流等方式,统筹推进重点考核项目,截至8月底,芡实产业园、高标准农田、吕良高压线路、工厂化育秧基地等11个项目已如期竣工,禅修文化园、军舍特田、三园农庄项目等23个项目有序推进中。
3.关于“重点项目延链补链强链不够”问题的整改。
4月至7月,镇主要领导重点围绕南高齿上下游产业链赴南京、常州、上海等地开展招商,目前在谈有意向性投资的配套项目1家。强化“小微企”培育,围绕“小微企业进规模、规模企业成亿元、亿元企业上台阶”培育目标,全面实施重点企业培育行动计划,1-7月份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家(荣业电气、京茂金属);1-7月份,吕良镇28家规上工业企业实现开票销售31.95亿元,除南高齿之外的27家规上工业企业实现开票销售9亿元,占比28.2%。
4.关于“产业培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建立规上工业企业培育清单,明确2名工作人员开展专人跟踪服务,上半年新进荣业电气、京茂金属2家规上工业企业。积极培育规上贸易和服务业企业,帮助争取订单和开拓市场,一季度分别新进1家规上贸易企业(老朋友餐饮)和1家规上服务业企业(鑫鑫冶金工程);1-7月份,我镇规上服务业营收增速达44.5%,批零住餐营业额完成2.09亿元,同比增长26.85%。
5.关于“旅游资源整合不够”问题的整改。
以廊道建设为抓手,努力形成同资源基础相适应、区位布局相协调的格局,规划形成了以“滨湖金道”、白马湖景区连接线为轴的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白马湖片区培育片区。充分用好叠加优势,在宣传营销方面与“淮安白马湖发布”微信公众号加强合作联动,充分用好白马湖这一核心实现共同发展;目前,滨湖金道项目建设和生态廊道景观提升工程有序推进,项目策划、宣传营销等逐步融入全市白马湖发展大格局。
6.关于“巡察和审计发现审计报告中提出的违规向新中淮置业有限公司出借资金”等问题的整改。
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先后2次安排专职工作人员与镇村建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对接、核实以往档案资料,共同厘清了当时出借资金的实际用途:该笔出借资金为镇财政替新中淮置业有限公司代垫的人防费用等。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已就该笔资金归还问题与新中淮置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开展5次磋商,在督促其尽快还款的同时,洽谈探索以安置小区滨湖花园部分房产抵债等其他渠道以解决镇财政出借其资金。
(三)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察整改期间,吕良镇共收到移交信访件35件,信访内容涉及低保办理、拆迁安置、工资发放等民生实事,同时涵盖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改造、物业管理、道路交通建设等政府重点工作,上述信访件由镇纪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关联部门、村(社区)核实处理,同时要求各部门、村(社区)将信访反馈意见与信访人及时反馈沟通;作为交办重点处理事项,由镇社会事业办公室先后协同涉及村(社区)召开4次工作例会,集中解决镇内4户困难保障申请或低保办理;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投入180余万元资金推动燃气管道建设,2024年以来为近300户居民开通燃气;湖畔旺屯物业公司自巡察以来调配约25万元用于小区监控系统、亮化设施等重点工程改造,有效提升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截至2023年底,35件信访交办事项办结率100%,镇纪委先后联系协调10个村(社区)和8个部门单位,开展专项督查6次,电话联系或实地走访信访群众70余人次,对点跟进督促镇村工作人员37人次,对部分信访处置推进缓慢、群众满意度低下的工作人员运用第一种意识形态开展提醒谈话23人次。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1.针对创建主动谋划不够问题。按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白马湖片区建设要求,结合各村建设基础和建设规划,成立“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工作组,以各村(社区)为建设主体,村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两委成员各负其责,扎实做好衔接转段,形成职责明晰、齐抓共管、快捷高效的工作新格局。同步建立健全“周例会、月调度、季观摩”推进机制,由建设工作组定期督查建设进展,沟通、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统筹推进孙集村、沿湖村、付圩村3个培育村项目建设顺利通过省级部门验收。
2.针对重点考核项目推进不快问题。下一步镇宜居宜业专班将及时跟进项目,对项目进展进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处理,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进不力、建设质效不高的情况加大督查推进力度,确保重点项目如期竣工。
3.针对重点项目延链补链强链不够问题。坚持党政主要领导轮换招商引资,重点围绕南高齿开展上下游产业链专项攻坚招商引资行动,同时围绕“小微企业进规模、规模企业成亿元、亿元企业上台阶”培育目标,全面实施重点企业培育行动计划,提升开票销售超亿元以上企业数量以及除南高齿以外规上工业开票销售总额两项指标。
4.针对产业培育不够有力问题。建立规上工业企业培育清单,明确专人跟踪服务,使其早日成为我镇新的经济增长点;针对规上企业培植不足、服务业水平长期落后等问题,积极培育规上贸易和服务业企业;帮助企业争取订单和开拓市场,助力提升全年规上服务业营收增速及批零住餐营业额增速。
5.针对旅游资源整合不够问题。下一步将有序推进全线34公里廊道建设,继续深度通过项目策划、宣传营销等方面融入全市白马湖发展格局;紧抓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机遇,继续整合旅游资源,将可运营特色旅游项目“串珠成链”,发挥集群效应,最大程度寻求资源配置最大化、区域发展特色化;2025年将继续深入推进禅修文化园、军舍特田、三园欢乐度假农庄项目。
6.针对违规向新中淮置业有限公司出借资金以及为该公司代缴人防费等问题。
后续将持续开展借款催缴等工作,并根据实际用途情况由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与新中淮公司代表开展面对面协调磋商,探索采用第三方公司价值评估,通过以房产、土地等固定资产抵债或其他综合性方式收回出借资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7-86441113;电子邮箱:jhllzbgs@163.com。
中共金湖县吕良镇委员会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