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索 引 号 | 014351274/2025-00033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5-01-22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5-01-22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5日。
联系电话:0517-86808293
通讯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