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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 体裁分类
索 引 号 014352007/2025-00012 发布机构 住建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4-08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4-08 失效日期
名  称 金湖县市政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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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金湖县市政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金湖县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委托,淮安锦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金湖县市政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湖县市政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AJS-XJ-2025-04**  

2.采购方式:询价

3.最高限价:1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金湖县市政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公众责任保险服务采购项目,保障范围为金湖县市政管理服务中心管理范围内市政设施、园林养护、路灯管理及使用的市政办公及生产场所、市政园林、路灯养护作业区域、外立面设施或养护作业活动等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5.保险期限:一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2)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参加询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有效身份证。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有开展责任保险业务资格的独立法人或是分支机构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若独立法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具有责任保险能力的;

(2)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需提供经法人单位书面授权和《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具有责任保险能力的。

供应商资格要求以询价文件第五章第五条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淮安锦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金湖县印象旅游城111#楼2楼208室)

3.方式: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代理机构处获取,或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20679011@qq.com。逾期将不再接受。

4.售价:/ 。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2.地点:淮安锦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金湖县印象旅游城111#楼2楼208室),逾期提交或未按询价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提交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4月14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2.地点:淮安锦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金湖县印象旅游城111#楼2楼208室)。

六、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发布媒介: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自行勘查现场。

3.采购代理机构(下称代理机构):采购人委托淮安锦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代理本次询价采购的相关事宜。

4.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湖县市政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金湖县

联 系 人:叶明月

电    话: 15152362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淮安锦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湖县金湖院子F-7楼111、112室(城南干道和黎城南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郁静静  

电    话:0517-86985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郁静静  

电    话:0517-8698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