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农业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351223/2025-00043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5-04-28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5-04-28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水稻种子处理技术意见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第 五 期
开展水稻种子处理是经济、简便、高效控制种传病害及前期病虫危害的重要措施,是将防治关口前移,降低水稻生长前中期病虫防治压力,推进农药减量控害的有效途径。并且部分种衣剂拌种包衣还可以促进根系生长发育,有利于培育壮苗。各地要高度重视水稻种子处理工作,推广新型安全高效长效种子药剂处理技术,努力提高种子药剂处理覆盖率,为打好丰产基础、保障水稻生产安全构建屏障。
一、农业措施
选用优质无病健壮稻种,在药剂处理前晾晒2-3天,去杂去劣。
二、药剂处理
1、防治恶苗病、苗稻瘟:可选用氰烯菌酯、咯菌腈、精甲•咯菌腈、肟菌•异噻胺等药剂浸种或拌种。对病虫混发区,可选用苯醚•咯•噻虫、戊唑•吡虫啉等药剂包衣(拌种)。
2、预防细菌性条斑病、白叶枯病:使用噻唑锌浸种或拌种。
具体用量用法请参照相应农药标签要求。
三、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种子处理剂登记范围开展种子处理,严禁使用未经农业部登记的药剂进行种子处理。
2、要严格按照农药标签要求,用准种子处理的药剂浓度,不可盲目加大或降低,保证种子处理的安全性和防治效果。
3、浸种后妥善处理剩余药液,及时回收农药包装袋等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金湖县植保站
2025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