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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通知
索 引 号 01435132X/2025-00012 发布机构 财政局
文  号 金财综〔2025〕2号 公开日期 2025-04-29
文  号 金财综〔2025〕2号 公开日期 2025-04-29 失效日期
名  称 关于公布金湖县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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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关于公布金湖县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为提高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和实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制度等规定,参照《关于公布淮安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淮财综〔2025〕6号)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们编制了《金湖县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基金目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目录》中公布的16项政府性基金项目是截至2025年3月31日,在金湖县境内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按照其收入归属关系分为两类,一类是收入归属地方(或地方参与分成)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共8项),另一类是收入归属中央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共8项)。 

二、凡未列入《基金目录》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作为取消项目处理,各级、各相关部门应当停止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支付。2025年4月1日以后,国家和省新增、调整、取消政府性基金等政策,统一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县财政局将动态向社会公布。

三、各部门要对照《基金目录》认真进行清理,取消不合格、不合理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对超过规定标准的要坚决予以降低,对扩大范围的行为要予以纠正。

四、本通知发布后,《金湖县财政局关于公布金湖县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金财综〔2024〕2号)同时废止。

 

附件:金湖县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2025年版)


 

金湖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关于公布金湖县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