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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351207/2025-00007 发布机构 公安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6-04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6-04 失效日期
名  称 金湖县公安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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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公安局机构职能

金湖县公安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安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公安工作规定、规划,起草全县公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部署、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县内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负责侦办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生物安全、金融等领域犯罪案件。负责侦办上级交办和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严重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负责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全县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七)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组织开展对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八)负责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九)组织、指导、开展禁毒工作。

(十)负责全县公民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掌握全县常住、临时入境外国人情况,查处和协助查处本地涉外案(事)件。

(十一)负责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实行

警戒看守,管理教育。负责被拘留人员的管理、惩戒和教育。

(十二)做好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等警卫对象来我县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县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四)拟订经费、装备、被装、基本建设等标准、制度。

(十五)负责全县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十六)组织开展与国际刑警组织、外国警方及港澳台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履行与公安工作有关的国际条约和合作协议。牵头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县内活动的管理工作。承担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十七)拟订公安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制定公安教育、培训及宣传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指导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十八)承担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县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金湖县公安局机构职能.docx.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