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014351223/2025-00063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局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5-06-20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5-06-20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当前水稻田化学除草的安全提醒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第九期
当前我县水稻播栽已基本完成,也是稻田杂草防除的关键时期。据气象部门预报,19-22日全省将迎来一次持续强降雨过程。此轮降雨与除草剂施用关键期重叠,若违规用药极易引发药害风险。因此广大农户要及时做好水稻田杂草科学化除。
一、用药风险警示。(1)在本次强降雨的背景下,施用除草剂务必要按照登记用量用药、避免追求效果擅自加大剂量。确保田间有排水口,防止暴雨后积水过深淹没秧心,出现药害。(2)严禁使用甲氧咪草烟、咪唑乙烟酸等咪唑啉酮类除草剂。这类除草剂仅登记用于大豆田,在水稻田使用属于严重违法行为(违反《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四条)。对当季水稻极易造成严重药害(抑制生长、死苗);残留期长,对后茬小麦、油菜、蔬菜等作物构成毁灭性威胁。违规使用者将面临罚款。
二、抢抓时机,做好杂草防除。水稻田杂草防除要根据不同播栽方式,科学选择相应药剂,及时做好播栽前后的土壤封闭处理,有效降低杂草基数;对杂草已经出苗田块,要根据田间杂草草相,选择相应的除草剂做好“封杀结合”或茎叶处理;对受水淹,田间管理粗放的弱苗田块 ,待苗情好转后,及时做好补治工作;对部分用药不当产生药害的田块,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可喷施芸苔素内脂、赤霉素等植物生长调节剂缓解、加强肥水管理,减轻水稻受损程度。
三、规范操作,确保用药安全。(1)必须选用在水稻上登记的除草剂,严格按标签标注的作物、剂量、时期、方法使用。严禁超范围、超剂量用药。(2)配药必须采用“二次稀释”(先小容器配母液,再倒入大桶加水稀释),确保药液均匀,降低药害风险。(3)严禁在蜜源植物花期、桑园、水产养殖区、水源地及其上风向进行无人机或人工喷药,严防漂移污染。
金湖县植保站
2025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湖植保信息(第九期:当前水稻田化学除草的安全提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