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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831MB1657493U/2025-00021 发布机构 医保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6-27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6-27 失效日期
名  称 关于对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结果的公示(2025年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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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结果的公示(2025年第一批)

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2025年1-5月,金湖县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金湖县医保中心”)组织稽核人员对金湖县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2025年6月,金湖县医保中心依据医保服务协议相关条款,对违约的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医保基金不予结算6803.45元,支付违约金2041.04元的处理(2025年第一批)。

附件:金湖县医保中心全覆盖检查典型案例

金湖县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4日

 

附件:

金湖县医保中心全覆盖检查典型案例

 

一、金湖县嘉宏药房

经查,金湖县嘉宏药房存在“限儿童用药”“超量配药”等违约行为,涉及违约金额570.60元。金湖县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淮安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约定,医保基金不予结算570.60元,金湖县嘉宏药房支付违约金171.18元。

二、黎民诊所

经查,黎民诊所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等违约行为,涉及违约金额1465元。金湖县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约定,医保基金不予结算1465元,黎民诊所支付违约金439.50元。

三、金湖县塔集镇卫生院

经查,金湖县塔集镇卫生院存在“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等违约行为,涉及违约金额565元。金湖县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依据《淮安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相关约定,医保基金不予结算565元,金湖县塔集镇卫生院支付违约金169.50元。

关于对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结果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