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县财政局关于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途调整的方案 发布日期:2021-06-17 10:16 来源:财政局 字体:[ ]

根据省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直达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的通知》(苏财办预〔2020〕2号)和《关于调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项目的通知》(苏财预函〔2020〕3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中“金湖县中医院门诊及发热感染用房综合楼”部分资金--6000万元进行用途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将该资金用途调整为民生项目支出:一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出3897万元;二是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及养老金支出1000万元;三是城乡居民养老金支出1103万元。

 

金湖县财政局

2021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近:金湖县财政局关于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途调整的方案(金财预〔2021〕5号)2021.5.2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