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淮安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级企业定级实施意见(暂行)》和《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评审,确定10家(中央储备粮淮安直属库有限公司陈桥分公司、中央储备粮淮安直属库有限公司金湖分公司、金湖县银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金湖县前锋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江苏陈桥粮食储备直属库有限公司、江苏淮金粮食产业园有限公司、金湖县金北粮食购销有限公司、金湖县金南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江苏金湖江海粮油收储有限公司、安牧乳业(江苏)有限公司)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向金湖县应急管理局标准化领导小组反馈,未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朱汉华;邮箱:872082827@qq.com;电话:0517-86998109;地址:金湖县神华大道303号。
金湖县应急管理局标准化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