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厂中厂”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急局采取 “挂钩领办、检查交办、督查促办”三项举措,推动“厂中厂”集中攻坚治理行动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挂钩领办,驻点帮扶指导。以出租方和相应承租方为“打包”单元,推行“打包挂钩”模式,对开发区和8个镇街涉及“厂中厂”企业,实行挂钩领办负责制,明确42名驻点包干责任人,开展摸排更新、安全检查并发挥“指导员”“培训员”“督导员”作用,帮助企业排查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做好安全管理。
检查交办,消除安全隐患。应急、消防、市监等部门开展“四不两直” 联合检查,聚焦逃生通道、消防设施、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特种设备作业等重点环节,通过现场检查、当面询问及信息比对,对租赁双方存在的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辨识不全、隐患整改不及时等问题进行现场交办,并要求限期整改。自9月以来已交办整改隐患388条。
督查促办,压实安全责任。县安委办、县安全生产督导组联合开展“厂中厂”专项督查和暗查暗访,对发现的隐患形成问题清单,要求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同时督促所在镇街和部门做好跟踪督办。对存在较大火灾风险的24家纺织服装企业,应急局推出“互联网+监管”模式,每天线上巡查企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被堵塞、占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