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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奖励!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小医药”,我们一起行动!
发布日期:2026-01-26 10:21 来源:应急管理局 来源:应急局 作者: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即日起至3月底,开展化工、医药生产企业“打非治违”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打击化工、医药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小化工”“小医药”重点违法违规行为有哪些?

1.存在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违法违规进行化工、医药生产行为;

2.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医药生产;

3.以“科技”“生物”“新材料”等名义,违法违规从事化工、医药生产;

4.利用闲置、废弃、关停企业厂房或其他场所,违法违规从事化工、医药生产;

5.以挂靠、租赁和“厂中厂”等方式,违法违规从事化工、医药生产;

6.已被查处的“小化工”“小医药”,“死灰复燃”继续从事违法违规化工、医药生产。

化工、医药生产企业重点违法违规行为有哪些?

1.利用实验室小试、中试装置从事工业化生产;

2.擅自将工业化装置进行小试、中试;

3.工艺来源不明或未经首次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使用;

4.未依法取得许可或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

5.未落实变更管理制度,随意新增产品、改变工艺技术、改变装置规模;

6.对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未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和分类的情形。

欢迎广大群众对身边的违法违规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及相关场所予以举报。对举报信息核查属实的个人或单位,金湖县应急管理局将根据《金湖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举报热线电话:12350/12345;0517-86882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