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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推行农房改善回购商品住房安置办法 发布日期:2022-06-09 09:55 来源:住建局 来源:住建局 作者: 字体:[ ]

为加快推进农房改善户安置进度,及时解决自愿搬迁农户家庭住房困难问题,金湖县创新农房改善安置办法,推行实施了商品住房回购政策。目前,县住建局为农房改善户提供500套商品住房房源,已签订408套回购商品住房购房协议,1000多名农村居民住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是制定回购政策减轻安置压力。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通过制定回购政策,鼓励搬迁农民选择回购商品住房安置,缓解“人等房”突出矛盾。农房改善户通过选择政府(国有平台公司)购买的商品住房安置的,安置、结算参照农房改善集体土地性质项目安置办法执行,面积实行上限控制,原则上不超过原房屋搬迁时认定的合法面积上浮0-20㎡之间,超出的部分由农房改善户按照回购价格全额承担。 

二是提供品质环境优低价格房源。该县充分考虑农民经济状况,成立县商品住房团购工作组,代表农民向开发商团购商品住房,回购价格原则上控制在5500元/平方米之内;团购的商品住房为成建制小区,物业管理及配套设施完善且都为商品房现房。其开发建设、规划设计、技术规范和标准、工程质量、面积控制标准等都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三是购房收益分割自由清晰明了。为了保护农民房屋持有权益,该县制定弹性自由政策,农民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由选择购买完全产权。在安置5年内购买完全产权的按照安置回购价格执行,可享受农房改善购买商品住房与产权安置的补贴差额,承担过户过程中购买方应承担的税费。安置5年后购买完全产权的,购买价格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其他政策和程序参照5年内购买完全产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