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提高监管效率,确保预售资金安全,县住建局严格预售资金监管使用。
提高思想认识,做好对账工作。严格执行《淮安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暂行办法》和《金湖县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月报制度,督促相关监管银行按照规定向住建局报送预售款监管账户进账情况、使用情况和账户余额情况。做好每笔资金审批台账记录,对不符合资金审批要求的一律退回。
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业务沟通。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的通知》(金政办〔2019〕47号)和《金湖县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相关要求,准确把握文件的每一条款内容,切实做好监管工作。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沟通联系,对工作中存在的疑问和对政策理解的偏差,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定期开展对开发企业、房地产项目预售资金的申请、拨付环节的监督检查,针对重点企业定期走访,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纠正。
形成工作合力,堵塞监管漏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部门联动,针对日常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县人行及各监管银行进行沟通协调,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预售资金得到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