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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村居依“清单”履职 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发布日期:2022-11-10 09:47 来源:农业农村局 来源:农业农村局 作者:潘跃、朱妍 字体:[ ]

为深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我县在全县126个涉农村居推行权力运行“清单制”。通过推行村级组织权力清单制度,全面规范村级权力运行,优化议事决策流程,引导农村基层干部规范履职、村级组织高效运转,着力构建权责明晰、运行规范、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村级权力运行机制,为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加强引领,提升服务质效

坚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对开展清单制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发挥好村级党组织作用,细化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年初有计划、每季有任务、每月有进度、每周有反馈,确保通过实施清单制达到保障农民权益、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提升为民服务能力的效果,防止清单制流于形式。

明晰清单事项,照单办事

清单内容按照群众有需求、村居能办理的标准,在遵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基础上,做到全面、规范。将基层管理服务事项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事务细分为村级财务管理、农村扶贫、印章使用等12大类共30条权力清单暨流程图,同时,以问题为导向,指导镇街因地制宜编制切合实际、务实管用、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基本目录+X”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等,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拓宽信息渠道,让权力公开透明

推动健全村务公开机制,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对村级权力运行情况,实行运行事项、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四公开”,推动实现决策规范化、权力运行透明化。综合运用“会上讲”“墙上贴”“微信推”等方式,搭建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信息直通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强化监督,推动清单规范运行

依据《金湖县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暂行规定》(2019年11月10日修订),推动清单制运行“有章可循”。对清单事项、落实执行、监督考核、保障措施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明确清单名称、运行流程、法律依据等。通过信息公开、印发流程图手册、村委会公示等途径,让群众心中有数、按图办事,干部心中有戒、照单履职。

我县通过推广运用村级组织权力清单制,理顺基层权责边界,规范办事流程,强化监督检查,村居干部照单履责,从繁杂、不必要的事务中解放出来,抓主抓重谋乡村发展,行使权力有制度约束,服务群众有具体要求,增强了基层干部的号召力、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