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围绕涉农工作重点,积极当好“四员”,用法治护航春耕生产顺利开展。
一是当好政策“宣传员”,用法“润”春耕。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走进泰山社区种田大户、花园村家庭农场、综合高效农业示范园金绿园等地,向正在春耕的农民群众宣传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防火防盗、秸秆双禁等方面知识,发放“农资识假辨假”“农机安全生产”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依托公示栏、村广播、“法润民生”微信群等平台,持续推送中央一号文件、春耕生产政策信息等,线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00余人次,有效调动农民春耕生产积极性。
二是当好项目“服务员”,用法“助”春耕。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聚焦农业农村重点产业项目、生态旅游等领域,以问卷调查、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形式,开展法治体检,参与涉农重大项目合同谈判,对具有运营价值的农业开发项目,采取法治手段盘活优质资产;与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等实施结对帮扶,在创业经营、农业生产以及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涉法问题,提供法律指导。针对春耕期间购买劣质农机具、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等坑农害农案件,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指派有经验的资深律师代理,提供上门服务,保障受援对象生产活动正常开展。
三是当好纠纷“调解员”,用法“守”春耕。围绕春耕期间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邻里宅基地、农村土地承包、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利灌溉、涉农服务、家庭农场种植养殖转换等方面的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掌握农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对一般涉农矛盾纠纷由网格调解员依靠道德约束力、舆论影响力和情感感染力直接调处;对疑难重大涉农矛盾纠纷,邀请县农业农村局、公安、法院等部门及时介入、共同会商、有效处置。
四是当好执法“监督员”,用法“保”春耕。协同县市监局、农业农村局等执法单位,开展“打假护农保春耕”“放心农资下乡”等专项治理行动,以举报投诉多以及有违法记录的农资批发市场、经营门店和乡村流动商贩为重点对象,强化线索摸排,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套牌生产、非法添加、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切实加强农资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全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