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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三大工程”打造行政复议新亮点 发布日期:2023-05-22 09:33 来源:司法局 来源:司法局 作者:姚永宁 高玉龙 字体:[ ]

近年来,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县司法局通过实施“三大工程”,打造行政复议新亮点。

先行先试复议监督引领工程。做实事前介入,创新执法监督模式,对县级层面重大联合执法行为,行政行为实施前明确规定由行政复议专业人员提前介入参与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执法程序全流程合法合规。三年来,组织人员参与大兴工业园区违章建筑专项整治等工作9起,无一涉诉涉访案件发生。做实事中督导,对部门和单位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适用问题,及时组织行政复议专业人员介入,针对执法部门提出的问题进行“精准诊疗”,通过会商,提出具体解决意见及建议,帮助部门单位有效规避执法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做实事后复评,组织律师和其他法律专业人才常态化开展执法规范化检查工作,通过走访查阅档案对发现执法问题,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并对有执法争议的案件进行协调指导。

做优做实法治培训育才工程。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每年度组织全县镇街和部门负责人至清江浦区法院参加行政应诉“季季看”活动,通过直面庭审现场,感受庭审交锋氛围,有效帮助参加人员树立行政行为证据合规意识,程序合法意识。针对庭审法官提问重点和原告发问难点开展自评自省,不断提升全县镇街和部门执法水平。开展业务专题培训工作,每年初征求全县执法部门培训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三年来,共开展《新行政处罚法》等培训12次,开展县级执法业务主管部门下放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订单式培训7次。开展法律专题培训活动,与法律培训机构合作,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培训班,提升其法律素养。三年来,通过专题培训共有16名行政执法人员考取法律职业资格证。

织密织牢复议联动衔接工程。强化府院联动,出台《金湖县行政应诉(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与清江浦法院行政庭建立常态联动机制,每月定期组织专人赴清江浦法院针对当季度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开展协调工作,对存在败诉风险案件,及时组织专人开展调解工作,确保每一件存在败诉风险案件均得到妥善化解。强化部门沟通,对每件行政复议案件均安排专人对接部门,对拟直接纠错案件在决定前均告知部门拟做出的复议结果,再次征求部门意见,确保复议案件合规。强化复调对接,出台《金湖县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畅通复议案件调解渠道,对每一件存在调解可能的案件,均及时抄报县矛调中心,争取支持,确保每一件案件应调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