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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局:整治“厂中厂”场所消防隐患 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发布日期:2023-07-27 09:41 来源:应急管理局 来源:应急局 作者:付善兵 李相如 字体:[ ]

为进一步推进“厂中厂”领域安全生产精准治理、科学治理、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厂中厂”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县安委办制定《关于开展“厂中厂”场所消防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消防为整治重点的“厂中厂”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迅速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厂中厂”消防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议,对“厂中厂”消防隐患排查工作进行部署,围绕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完好有效等8项“厂中厂”场所重点消防隐患,就如何排查、以什么为标准等内容进行了培训,实地对“厂中厂”企业进行检查演示,使参会人员对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标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提升了检查工作的业务能力。

动态排查见底。定期摸排辖区内“厂中厂”出租主体、承租主体底数,及时掌握企业关停、搬迁、业务变更等动态信息,建立企业动态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同时将新设立企业注册情况发送至市场监督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方案,立行立改,形成闭环管理。

联动集中攻坚。加强镇街、部门联动统筹,明确各方职责,研究解决专项整治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对照8项整治重点,查深查透、排全排清各类消防隐患。对发现的消防隐患,督促企业提出整改方案,指导企业限期整改到位;针对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采取强制整改措施,要求企业立即采取停产或部分停产措施,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对拒不整治或整治后不达标的,按照程序依法进行查处。自全县“厂中厂”场所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已排查企业240家,整改问题隐患31条。

持续跟踪督导。为推动“厂中厂”场所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县安委办成立“厂中厂”场所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督查组,不定期对各镇街、开发区“厂中厂”消防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强化落实排查整治责任,确保真抓真改出成效。同时县安全生产督导组将“厂中厂”场所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督导内容,对督导中发现的虚假整改将进行通报,并将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考核,推动“厂中厂”场所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