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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局:实施“四大工程”推进镇街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发布日期:2023-11-28 09:13 来源:应急局 来源:应急局 作者:付善兵 字体:[ ]

近年来,县应急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决策部署,围绕打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实施“扩编稳岗、赋权执法、能力提升、优质服务”四大工程,不断推进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实施“扩编稳岗”工程,解决执法人员缺乏问题。把队伍建设放在基层基础建设的首位,镇(街道)必须明确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的班子成员专职分管安全生产,改变了过去镇(街)副职末位分管的现象。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工作职责的意见》,要求各镇(街)专职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在编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不少于3人、在编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不少于2人。出台《关于加强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各镇(街道)组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局,共核定30个编制数,全面加强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推动形成“一支力量管安全”高效治理模式。

实施“赋权执法”工程,解决执法权限不清问题。为切实解决基层安全监管存在权责不一致、边界模糊、执法缺位等问题,作为县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应急局将17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赋予镇街行使,实现了基层行政执法权责一致,有效改变了基层有责无权的尴尬局面。自改革以来,我县8个镇(街道)安监局所有在编人员全部取得执法证,配备9辆执法车辆,所有执法装备、制式服装已全部到位,打通了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

实施“能力提升”工程,解决执法效率不高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把能力建设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主要抓手,组织镇(街道)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开展岗位大练兵执法大比武活动,通过竞赛检验基层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开展驻点指导,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分别派驻指导,解决现场发现隐患问题难、办案经验不足等问题。出台16项机制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推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秩序化。自安全生产执法处罚项赋权镇街以来,各镇(街道)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138起、处罚74.3万元,没有一起行政复议案件,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实施“优质服务”工程,解决营商环境不佳问题。遵循执法为民、服务为民宗旨,坚持精准执法和优质服务相结合,该局每年组织各镇(街道)开展“3+2”模式逐企辅导安全生产活动,助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深化执法为民服务理念时,紧扣企业需求,对近年来招商引商的5亿元以上竣工和在建重大项目企业,推出“定制式”安全生产服务。企业可以 “点菜”式勾选所需服务内容和服务人员类型。今年以来,各镇(街道)在坚持执法和服务统筹推进过程中,实施了6起首违不罚案件,体现了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起到了很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