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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事项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9 14:40 来源:生态环境局 来源:生态环境局 作者: 字体:[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编号:D2JS202204120013号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淮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淮安市金湖县金北街道董河社区西南侧,淮安金湖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异味扰民。

二、责任单位:金湖县委、县政府。

三、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整改目标对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完善并落实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整改时限:2022年7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完成养殖区除臭设施升级改造并设置绿化隔离带,密闭污水处理设施,及时清运固体粪污。

(二)对养殖区、粪污处理区定期喷洒除臭剂,在沼液还田期间及生猪出栏时加大除臭剂喷洒力度。

(三)对附近居民做好解释宣传,跟踪推进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居民搬迁工作。

七、整改完成情况

该养殖场通过采取:

(一)生猪流转,升级除臭设施;

(二)对污水处理区进行加盖密封;

(三)成立24小时异味巡查小组;

(四)加种可吸收异味的绿植等措施,降低了异味扰民频次,已达到了整改目标。

综上,交办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到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23日)向淮安市金湖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7-86801371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532709580@qq.com


中共金湖县委 金湖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