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部门信息
司法局:健全“四机制”做好“国庆”期间矛盾化解工作 发布日期:2024-09-28 09:27 来源:司法局 来源:司法局 作者:潘飞 姚彦祥 字体:[ ]

近期,为坚决守牢平安稳定底线,持续加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人民调解责任,县司法局通过健全完善“四项机制”,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早化解”,以优异成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献礼。国庆前夕,全县调解劳动争议、道路交通等纠纷406件,涉案金额64.3万元。

健全完善矛盾排查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在“早”。依托县镇村三级调解组织,发挥基层司法所的主体作用,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行动。在国庆前夕,组织开展重大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以及重点人、重点事、重点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对象,及时摸排涉及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稳定因素。织密纠纷排查网络,通过网格调解员走村入户,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做到县不漏镇、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矛盾纠纷不出“格”。

健全完善分析研判机制,确保矛盾纠纷预防在“先”。根据矛盾纠纷排查情况,不定期对区域内矛盾纠纷信息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预见性、指导性、实效性的预防措施和意见建议,并形成分析研判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组织各基层司法所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对本辖区矛盾纠纷现状、特点、发展趋势以及可能引发的潜在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分析,遵循全面、客观、及时、准确的原则,提出具体应对措施和方法。邀请上海政法学院调解学院专家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及骨干调解员作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研判分析和处置能力水平。

健全完善预警处置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处置在“小”。按照“预防在先、警示在前”原则,不断完善纠纷预警处置机制,发挥好各类调解组织、调解员及信息员扎根基层、了解情况优势,健全落实纠纷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对排查发现的集体欠薪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等矛盾及时预警,主动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和疏导化解工作。对典型性、突发性、影响大的重大民间纠纷随时报告,确保重大矛盾纠纷预警及时、处置得当,无相关情况实行零报告。指导各类调解组织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调解、教育、协商等办法,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健全完善纠纷化解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好”。坚持应调尽调原则,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化解常规性矛盾纠纷,全力化解疑难复杂纠纷,及时化解热点难点纠纷。健全完善警调、诉调、检调、访调对接制度,形成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有序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运用“苏解纷”小程序等网上调解方式,提高解决纠纷的便捷性,让纠纷化解“触手可及”。同时,在调解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宣传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增强当事人和广大市民法治意识,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