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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湖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10-21 17:29 来源:民政局 来源:金湖县人民政府 作者: 字体:[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6月至8月,县委专项巡察组对全县困难群体救助领域进行了巡察。2024年3月5日,县委专项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凝聚思想共识、强化政治自觉。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认领各自分管领域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注重工作实效,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整改到位。

2.落实整改责任。县民政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管党的主体责任,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后,梳理分类问题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件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具体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务求成效;对情况较复杂的,明确时限,有序推进。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复杂情况、复杂问题,及时研究部署,采取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3.细化整改举措。围绕巡察组反馈提出的意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将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逐项进行分解梳理,逐一提出整改措施,不断完善,形成了《金湖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县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由班子成员认领责任、具体科室进行整改,保证整改事项落实到位。

二、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完成7个问题的整改。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习近平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到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机关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困难群众兜底保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教育。2024年5月,开展了民政系统业务培训班,局机关开展专题学习3次,切实提高全体人员的思想认识。结合工作例会、主题党日等活动,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共8次,统筹谋划重要工作,及时部署安排。二是严格执行救助政策,及时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出台《关于明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助标准的通知》(金民〔2023〕70号),将全县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和补助标准规范化。出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考核细则(试行)》,聘请第三方社会组织每季度对运营站点进行督导。三是严格按照省文件要求,制定县级福彩公益金使用预算方案,养老资金支出优先从福彩公益金中列支。2023年、2024年安排养老资金均超过省定的55%要求。四是严格落实上级来文登记办理制度,按照部、省、市进行分类登记,明确责任人。对每年常态化的工作提前谋划,及时完成县级方案措施细化3件,召开联席会议1次、班子专题研究会3次。

2.关于“体制机制建设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困难救助领域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信息共享,每月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调取在册保障对象信息进行核对;与人社部门签订数据安全保密协议,出台《数据管理制度》,确保救助资金精准发放。加强科室、单位之间的协作,每月定期开展保障对象信息核对工作,追回全部违规领取的救助金,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及时关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并出台领导小组文件。召开联席会议,印发《关于调整<金湖县关于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兜底保障政策。三是在现有低保、特困供养备案制度的基础上,出台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以及困境儿童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出台制度以来,共有近亲属备案户27户,完成近亲属备案保障对象100%入户调查,确保监管机制落实到位。四是制发提示函,要求各镇街按照省文件规定配备民政工作管理服务人员,承担社会救助、老龄、社区建设等工作。目前,各镇街人员配备已基本符合要求。组织业务科室精心准备培训内容,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024年5月,组织镇街民政人员开展系统培训,集中学习各项业务知识。

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树得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剖析困境儿童救助漏保原因,完善救助措施。开展婚姻登记与残疾人持证的双联信息比对,杜绝父母双残情形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漏保发生。每月定期筛选新增符合重残条件儿童,调取公安、法院等信息,将存疑信息反馈镇街调查核实。至9月,我县共有困境儿童320名,较年初净增11人。主动发现主动告知,推进“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及时纳入保障。二是加强政策宣传,结合“社会救助宣传月”,开展儿童福利政策咨询活动2次,发放困境儿童宣传手册450余册,提高群众对困境儿童保障政策的知晓率。三是常态化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家庭经济核对机制,逢进必核,降低工作误差。加强科室对退休待遇、工伤、低保、特困供养、困境儿童、死亡等信息的比对,做好动态管理。2024年1-8月,累计动态退出护理补贴167人、生活补贴166人。调查核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存疑信息,情况属实的进行限期追缴。

4.关于“一老一幼工作还存在短板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申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工作的通知》,要求镇街对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排查,积极申报运营,目前共收到运营申请17份。出台《关于开展示范性村级互助养老睦邻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金民〔2024〕14号),要求镇街依托社区用房建设农村示范性互助养老睦邻点,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2024年拟建设9个站点,5个已完成施工。二是加大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宣传力度,推行养老上门服务预约制度。制定《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考核细则(试行)》,对服务公司实行百分制考核。聘请第三方社会组织对居家上门服务情况进行抽查,全年抽查人数不少于总服务人数的10%。对第三方监管组织回访情况进行督查,2024以来,抽查服务对象900人进行走访、参与考核,满意度100%。三是优化整合镇级未保站和儿童关爱之家资源,结合省示范性未保站创建工作,推进镇级未保阵地建设,进行提档升级。四是实施特殊困难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项目,开展暑托班活动16次、团辅活动4次、关爱困境儿童活动2次。筛选困境儿童个案服务对象42人,全部完成首次个案走访调查和评估服务。优选32名儿童主任组建“童伴爸妈”队伍,提升关爱服务水平。实施“情暖困儿 关爱成长”项目,走访慰问全县75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慰问金、慰问物资4.38万元。五是加强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引入5A级优质社会组织,承接县未保中心和未保站运营项目。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督导和考核评估,先后3次对彩虹社工服务中心承接的“金色童年 荷护成长”项目进行督导,形成详细的评估、审计报告。

5.关于“殡葬惠民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省级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补助资金使用进行统筹分配。2024年8月,召开班子会专题研究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经费的分配方案。二是向相关镇制发提醒函,提醒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履行监管责任,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加强对镇街殡葬设施建设的督查,主动与相关公墓所在的镇村加强联系,指导推进公墓建设,推广新型节地墓型。加强对公墓招投标程序督查,不规范的提醒相关镇街整改。三是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殡葬惠民政策,督促严格落实。加强监管,对所有销售丧葬用品价格进行了逐一检查,未发现问题。完善殡葬收费项目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在服务大厅公示县殡葬惠民政策、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做到公开透明。设立殡葬监督热线,公开内部监督电话、12345市民热线,方便群众监督。对县殡仪馆、十里岗公墓管理所定期开展审计,规范其财务管理和收费。

6.关于“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对工作人员开展教育,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困难群体救助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经办人员的工作能力。二是加大对购买服务的监管力度,及时对第三方服务提交的档案实行验收管理,对不合要求的督促整改,实行扣分管理,结果应用于项目结算。限制申宝会计师事务所5年内参加社会救助项目竞标。三是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对“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第三方入户调查服务”进行验收评估,调查结果作为在册保障对象“停保、提高保障金、降低保障金”的依据。四是加强相关部门、科室之间协作,定期对保障对象进行信息核对;实行信息共享,每月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调取在册保障对象信息进行比对,确保救助对象精准。

7.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敬老院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从2024年3月起,每月印发提醒函,要求各镇街将特困供养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将各镇街专项资金拨付情况纳入2024年度全县高质量考核范围。

三、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还有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城市公益性公墓已于2024年6月开工建设,预计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二是加强协调,合理规划公墓布局。主动对接县资规局,根据公墓用地重新审查结果,要求各镇街调整用地规划。2024年5月,对《金湖县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进行调整,解决公益性殡葬公墓审批难问题。对接县资规局,将不符合规划的公墓用地意见反馈给相关镇街。目前,金南镇、前锋镇已作调整。金北街道高集公墓建设用地已完成省级备案,即将办理转用手续;塔集镇西陵公墓已完成村庄规划备案,即将办理转用手续。

2.关于“现有镇村级公墓管理水平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镇村级公墓的监管,向各镇街通报公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镇村收回公益性公墓的运营权,安排专人管理。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印制《殡葬政策汇编》、殡葬惠民政策宣传单,发放到镇街、村居,提升政策的普及率。三是建立健全殡葬管理队伍。镇级成立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和督查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村、居成立殡葬管理和殡葬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专班,村级组建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信息员齐抓共管的殡葬管理网络。四是推进殡葬信息月报核查和常态化检查工作。2024年3月以来,通过电话调查、实地走访核查全县殡葬信息260多人次。联合县市监局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对银涂镇西南公墓存在的问题,制发了交办函,要求限期整改。

3.关于“敬老院费用支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关于强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对特困供养机构内部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运营管理等内容进行规范。二是加强财务监管,定于2024年底聘请会计事务所对机构账目进行审计。

四、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就整改工作中的重点问题、薄弱环节,依据整改进度和初步效果,我局将进一步突出重点部位,细化整改举措,严格落实责任,深入推进整改。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持续推进整改。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民生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二是加强动态跟踪,巩固整改成效。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时间表,一条一条细化措施,一件一件明确责任,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销号,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短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机制。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和完善,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6883457;电子邮箱:1324727154@qq.com。


金湖县民政局党组

2024年10月21日